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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也将强化

2018-04-16 20:11:27|来源: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靳松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乔全兴):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16日在北京表示,将坚持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提高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同时,也将创新监管方式,切实防范风险。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6日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介绍说,此次通过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明确了支持“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鲜明态度,突出了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政策导向,明确了融合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支撑体系,也划出了监管和安全底线,“文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从医疗、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药品供应保障、医保结算、医学教育和科普、人工智能应用等方面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服务相融合。所以涵盖了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诸多方面。二是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支撑体系。从及时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快实现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体系,提高医院管理和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有关举措。三是加强行业监管和安全保障,对强化医疗质量监管和保障数据安全作出明确规定。”

  近年来,数据泄露的事件屡有发生,而医疗健康信息涉及个人的隐私,有人认为,“互联网+医疗健康”会使健康信息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对此,国家卫健委规划与信息司司长于学军在回答本台记者提问时说:“无论是‘互联网+医疗健康’还是实体医院,对患者的隐私保护程度都是一样的,不能因为互联网行为就把隐私的保护降低,这个标准不能降低。所以,我们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对于隐私的保护都必须遵守和落实。同时及还要根据‘互联网+医疗健康’这样的一个新的特点,强调要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健康数据保密的规定,建立完善个人隐私保护体制,严格管理患者的信息、用户的信息,对于非法买卖泄露信息的行为,我们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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