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滚动>>正文

女子击打丈夫致死被强制医疗 女儿2次申请成功解除

2018-04-17 15:41:11|来源:成都商报|编辑:谷士欣

  2018年3月21日,自贡市富顺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解除强制医疗案件,依法对被强制医疗人宋某解除强制医疗。据悉,该案系新《刑事诉讼法》设立强制医疗特殊程序后,富顺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的首案。

  女子用钢条击打丈夫致死

  2013年1月26日,富顺女子宋某用钢条敲打熟睡丈夫的头部,致其颅内出血死亡。后经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宋某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检察机关认为,宋某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遂向富顺县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2013年5月24日,富顺法院依法作出对宋某的强制医疗决定,并交由公安机关送医疗机构执行。 

  2014年6月12日,宋某女儿宋小敏(化名)以宋某经治疗病情已得到控制、生活能自理为由,向法院提出解除强制医疗申请。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宋某住院病历以及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等方式了解宋某精神状况。 

  鉴定意见书认为,被鉴定人宋某因患精神分裂杀人,经强制住院治疗468天,病情已明显好转,但未达到临床痊愈,民事行为能力未完全恢复。

  2014年8月12日,法院认定宋某仍具有一定人身危险性,驳回宋小敏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

  解除强制医疗由女儿照顾 

  2017年12月7日,宋小敏再次向富顺法院申请依法解除宋某的强制医疗措施。承办法官多次走访富顺县精神病医院,了解宋某诊断评估情况,查阅相关记录,听取主治医生意见,并多次与宋小敏谈话,对其监护资格进行审查;同时也委托法医学鉴定中心对宋某的精神情况进行鉴定。 

  最终,鉴定意见书认为,宋某经过强制医疗,目前无危险性,建议落实监护责任,坚持服药治疗,定期到精神卫生专科门诊复诊,如有异常变化,及时就诊。

  合议庭综合评议后,最终决定对宋某解除强制医疗,由其女儿宋小敏严加看管和协助医疗。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从富顺县人民法院了解到,2013年来,该院共受理10起申请强制医疗案件,均作出强制医疗决定;5起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案件,其中4起被驳回,1起(宋某案)依法解除。 

  (原标题:女子用钢条击打丈夫致死被强制医疗 女儿两度申请成功解除)

  

标签:

为您推荐

新闻
娱乐
体育
军事
汽车

国际在线官方微信

国际在线趣新闻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