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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配备60多万“儿童主任” 进一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2019-05-27 18:47:3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张群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王洹星):27日从中国民政部获悉,目前全国已经在乡镇和街道一级配备了4.5万名“儿童督导员”,在村一级配备了62万名“儿童主任”,从事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并全部实现实名制管理。

  近期中国民政部、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根据《意见》,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员负责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工作中一般称为“儿童主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工作人员负责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工作中一般称为“儿童督导员”。

  中国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副司长倪春霞介绍,儿童保护工作能否落到实效关键在基层,全国已经初步配备了乡镇和街道一级的”儿童督导员”,目前共有4.5万人。在村一级配备了“儿童主任”,目前一共配备62万人。《意见》当中明确了“儿童主任”六项工作职责。比如,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于符合社会救助等政策的儿童和家庭告知程序,并协助申请。倪春霞说:“我们这些困境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家庭,很多并不知道相关政策,这个时候我们的儿童主任要告诉这些家庭,比如说两项残疾人补贴的政策、孤儿保障的政策等,很多政策要通过儿童主任告知这些家庭,然后再帮助这些家庭去申请,做到政策链接这样一个作用。”  

  《意见》针对儿童督导员提出了八项基本工作职责。倪春霞说:“比如说在儿童督导员的职责当中第六项、第三项明确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信息的动态更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我们有全国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的末端就是通过儿童督导员定期录入,进行更新和核实。”

  《意见》还指出,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儿童工作业务骨干以及师资培训。地市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督导员,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培训到儿童主任,每年至少轮训一次,初任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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