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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研讨会在宁波余姚召开
2022-07-29 15:07:2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贾晓茹责编:尹红燕

  7月28日,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余姚市人民法院、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的“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研讨会在宁波余姚法院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采用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并通过余姚法院视频号、姚界APP进行全程直播,近万名网友在线观看。

  开幕式上,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水维与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汪世荣分别进行致辞。王水维对各位专家教授的热情参与及线上朋友的密切关注表示了感谢,并介绍了宁波余姚底蕴深厚的三大文化的主要情况以及余姚梁弄法庭在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过程中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汪世荣认为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活动立意高远,并以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作用为主题,对人民法庭积极探索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按照“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探索与实践、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红色法治文化的历史传承等三个单元展开讨论。

  “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探索与实践单元由余姚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伟民主持,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副院长、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余钊飞围绕如何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进行主题发言,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马金平汇报了《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之宁波解法》课题的基本情况。

  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杭州师范大学数字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陈京春认为余姚法院在数字法院建设上已经具有相当规模,在全国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并希望余姚法院能够结合“枫桥经验”,围绕以人为本,创建全域数字法院建设的余姚模式,用数字化手段传承和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将数字法院建设的余姚模式进行系统化,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跨步协同的系统模式,实现便民诉讼、源头治理的最终目标。

  浙江工业大学文化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石东坡认为本次研讨会标志着“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石东坡就课题研究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切实把握这一主题的独特性,将宁波余姚和梁弄法庭优秀传统文化的文化因子创造性地转化和应用;第二,把握主题的协同性,既要发挥人民法庭的独特优势,又要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形成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第三,强调人民法庭自身在工作的内外部机制的有机性,能够将解纷和审判切实地统一起来。

  中国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单元由余姚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利荣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革命根据地法制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赵晓耕,西北政法大学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执行院长汪世荣,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师伟,安庆师范大学六尺巷和解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邱少晖分别进行主题发言。

  赵晓耕以《正确理解传统法文化》为题进行发言。赵晓耕表示,首先,从“传统”的含义出发,礼仪应当合乎当地的实际情况,国家的法律是否有效,则反映在能否为百姓所相信、所尊重;其次,传统法律观念是立法、司法实践中的精华,能进一步梳理现行法律规定的概念边界,更好地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时法律的适用问题;最后,传统法不仅仅是一种观念价值,它还是中国社会大多数民众更容易接受的一套行为规范,因此要关注传统法对现代法治的影响,关注传统法文化对当下的批判意义,正确理解传统法文化。

  汪世荣以《中国乡村治理的文化传统及意义》为题进行发言。他认为四类传统文化资源对当今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一是中华法系,要从制度、价值、观念三个层面讲述其内容,重视中华法系中个体与群体的关系;二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传统资源,中华民族有基层自治的悠久传统,其鲜明的特色影响至今;三是中国传统法文化自身的特点,不仅仅表现在治人和治法的关系,更是要发挥法治文化的先导作用;四是中国传统法治资源,强调发挥法文化的先导作用,重视人的发展,尊重公民权利。

  张师伟以《黄宗羲政治理想国中的治法与治人》为题进行发言。张师伟表示,黄宗羲对中国传统政治的理想状态做出了近乎完美的描述,治法与治人是相互配合的关系,治法的顺利运行需要治人,治法的价值依托是有德行的爱民之人。对现代中国而言,就要构建自身的概念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在实践中对传统进行现代转化。

  邱少晖以《和解文化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题进行发言。他通过“六尺巷”的故事充分阐释了和解的内涵、和解文化的产生及其当代价值,并就和解文化与人民法庭建设相结合的路径提出了相应的意见。

  红色法治文化的历史传承单元由余姚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利荣主持,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加良,西北政法大学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教授马成,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王斌通,西北工业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韩伟进行主题发言。

  刘加良以《诉前调解中的人民参与》为题进行发言。刘加良从加强诉前调解中的人民参与和巩固诉前调解中的人民参与的成果两大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认为要将群众路线和纠纷解决相结合,充分挖掘调动群众当中解决纠纷的有效资源。

  马成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研究与实践》为题进行发言。他认为马锡五审判方式与枫桥经验的关系是一体两面的关系,都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实践探索。人民法院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贯彻马锡五审判精神,以枫桥经验精神为价值引领,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王斌通以《厚植人民法庭建设的红色法治文化根基》为题进行发言。他强调梁弄法庭有着良好的红色法治文化根基,并就梁弄法庭建设提出三点建议:第一,要将法庭创建同传统优秀法治文化相结合;第二,要将法庭创建同浙江精神相结合;第三,要将法庭创建同枫桥经验发展相结合,同新时代诉源治理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

  韩伟以《人民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优良传统》为题进行发言。韩伟从“从司法为民到人民司法”和“作风——司法模式”两个角度出发,介绍人民司法在延安时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无讼”“定分止争”传统,认为人民司法要秉持人民性,参与社会治理,积极与多元主体协作参与社会治理,并运用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形成更加良善有序、符合法治精神的基层社会治理。(文 林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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