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安徽             长三角一体化      |      直观中国      |     视界     |      原创      |      热点专题      
安徽省加快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
2022-08-10 10:30:04来源:安徽日报编辑:刘旭东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协同共建科技创新平台,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我省加快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

  “只有半个手掌大小的电子产品模块里,有200多个电子元器件需要通过钎焊工艺进行连接,过去在国内市场并没有能够满足这种要求的产品和工艺。”中国电科38所高级工程师吴昱昆告诉记者,近日,通过长三角联合攻关,该所主导开发的高端焊片和先进焊接方法,实现了电子元器件的高可靠焊接和智能化组装,填补了国内空白。

  近年来,在科技部指导下,安徽省科技厅联合沪苏浙科技管理部门扎实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创新政策有效衔接、科技资源高效共享、创新主体高效协同。

  协同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在国家级创新平台共建方面,安徽与沪苏浙共同推动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建设,推进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与上海电气核电集团、浙江久立特材科技公司等单位加强聚变堆主机关键系统综合研究设施关键零部件联合研制。共建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积极筹建安徽分中心。在省级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支持合肥智慧农业谷联合中科院上海微系统所、浙江托普云农科技有限公司等国家传感器优势单位共建“农业传感器与智能感知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积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荃银高科、海螺集团、安利股份联合沪苏浙上下游企业和高校院所,组建水稻种业技术、水泥工业二氧化碳捕集转化应用、生态功能性聚氨酯复合材料等领域省创新联合体。

  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攻关。2019年至2021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长三角协同承担682项,占三省一市获批国家立项总数的76.2%;争取国家经费109.49亿元,占比86.73%。为充分利用沪苏浙优势科技资源,提升安徽省自主创新能力,2020年,安徽省率先设立长三角科技创新联合攻关专项。3年来,共组织实施三批次省联合攻关项目63项,省财政支持经费3632万元,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超2亿元。安徽见行科技和中科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联合研发的检测系统实现核心部件自主可控;合肥知常光电与中科院上海光机所联合研发的精密光学缺陷检测系统,在高速数据采集和处理、复杂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

  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联合共建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目前已集聚重大科学装置23个、大型科学仪器近3.7万台(套)、国家级科研基地2600余个、科技人才20余万人、服务机构2400余家。建立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专家库共建共享机制,安徽省与沪苏浙交换专家1.5余万名,2021年邀请沪苏浙专家600余人次参加我省科技项目评审。加大科技人才交流合作。借力上海的资源、人才等优势,芜湖、宣城、池州等市科创中心落户上海,开展跨区域“双创”合作,构建研发在沪、产业在宣“科创飞地”新模式。联合举办G60科创走廊人才峰会,签订共建共享G60科创走廊人才新高地行动方案,构建“九城一张网”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协同打造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安徽省科技厅会同合肥、芜湖、宣城三市及省有关单位,瞄准安徽特色和优势,共同编制印发《安徽省推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共建重大研发平台、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机制等18项主要举措。协同打造长三角先进制造业集群。合芜宣分别牵头组建新能源和网联汽车、环境、机器人、新能源等G60科创走廊产业联盟,合肥蜀山经济开发区、合肥庐阳区双创果园、宁国经开区获批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产融结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参与商飞G60产业链合作,推荐10余家企业加入中国商飞的产业链中心储备库,合肥江航公司被列为中国商飞合格供应商,为商飞ARJ21、C919飞机提供环控氧气专业产品和相关技术服务。G60科创走廊与中芯国际达成战略合作,推荐安徽省10余家集成电路企业参与配套,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安徽日报 记者 汪永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