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榜上的独乐乐与众乐乐

京华时报2014-10-30 08:37:32

财富榜上的独乐乐与众乐乐

  纽交所鸣锣吸金之后,阿里巴巴的财富增值步入快车道。28日,福布斯2014中国富豪榜上,马云以195亿美元问鼎内地新首富。紧随其后,百度的李彦宏、腾讯的马化腾,分列第二、三位,被称为BAT的互联网三巨头,包揽了榜单前三名。面对新一代“造富神话”,既感慨市场的力量,更呼唤成功者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个人的成功,不如说是产业的成功。马云,取代的是地产大亨王健林,而整个房地产业上榜富豪人数也比去年缩水7人,财富额占比同样下降。这并非偶然,背后是经济增速的放缓,以及结构调整的动向。如同创业板的火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业态,随着中国经济格局的优化而升级。政策红利,转成产业动能,始有企业的兴盛。

  同样的逻辑,分析个人之富,离不开时代背景。而电商聚集的人气,更多是普通民众的投票与期许。由此,在登顶财富榜后,也要担起社会责任。一则在商言商,把生意做得兴隆、交易做得安全,传递给公众以新的生活方式,是第一要义。二则义利并举,要知道,依法营商、积极慈善、热心公益,也都是人们对成功登顶者的期许。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总是难免。历经商战的人,大多记得那份“一将功成万骨枯”的残酷。而这份残酷带给社会的,一方面是“逼”出来的活力、技术进步、产品与服务的升级,一方面则是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有统计,在阿里的电商平台上,80%的网店赔得惨不忍睹,绝非尽是“八位敲钟人”的风光无限。这意味着,起点公平,会造就企业家的神话;合理范围内的财富共享,才会有终点公平。

  也正因此,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被写入了四中全会的《决定》。道理很简单,资本逐利润而行,个人的慈善行为,具有偶然性、不确定性。系统规范企业红利的分配,法治不可或缺。一次分配,靠法治保障最低工资、集体协商;二次分配,靠法治保证税收流向、造福民生;三次分配,靠法治疏导财富集中,如对慈善的免税、荣誉等。有法治促动的社会责任,才更确定、更可持续。

  马云们为这个时代书写了一幕幕传奇,互联网经济将人们的生活方式带进新常态。然而,财富榜上,独乐乐怎如众乐乐?对社会责任的“心担当”“心常态”,还需道德建设绵绵发力,制度建设久久为功。(洪乐风)

[编辑:王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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