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格森骚乱”,法律至上带来的美国问题

国际在线2014-11-28 11:17:19

  弗格森

  美国是个法律至上的国家,把一切纠纷和麻烦交给法律似乎是理所应当的选择。

  14年前,在世纪总统选举中有过著名的“布什诉戈尔”一案,尽管戈尔赢得了“民心”,但总统大位还是判给了布什。如今在白人警察威尔森枪杀黑人青年布朗一案中,法律在密苏里州小镇弗格森得到了“彰显”,而正义却没有降临,反而引发了骚乱。

  当陪审团宣布白人警察威尔森免于起诉之后,这场骚乱来得如此猛烈和迅速,立刻刺痛了人们的眼球。据报道,弗格森镇已经连续两晚发生暴乱,出现了大规模的抢劫以及纵火事件,一些商店在火中被烧毁。密苏里州州长甚至调集2200名国民警卫队队员来应对可能出现的暴力事件。另外,全美已经有170个城市的民众参与游行示威,其中包括波士顿、纽约、洛杉矶、达拉斯、费城、芝加哥、洛杉矶等。

  按照美国联邦法律和密苏里州法律,警察威尔森会面临一级谋杀罪,二级谋杀罪,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杀人罪四种可能的罪行。不过,涉及到具体案情以及威尔森的警察身份,“并非故意”、“正当防卫”、“阻住嫌犯逃跑”等一系列有利于威尔森的证据和逻辑出现,这四种罪行又一一被陪审团投票排除。最终,威尔森免于起诉成了至今为止法律程序的最后一环。而他的那句“假如再遇到这样得情况还是会开枪”无疑让人多少感到有点对法律的嘲讽以及现实环境的苍白和无力。

  在法律至上的意识下,尽管美国总统奥巴马在针对此次事件的讲话中对陪审团不起诉的决定流露出一些无奈,称法律未获“一致和公平”,不过他还是呼吁弗格森的民众,平静接受陪审团的决定,并保持克制和冷静。然而这次貌似公正的陪审团决定无法让普罗大众心服口服。在一般民众眼中,这种被朴素心理认定为典型的“谋杀”行为无法在法律层面上得以证实,则一定与政治黑幕有关。于是,种族歧视的老话题又再次提了出来。而类似的事件弗格森并非首例,在洛杉矶、辛辛那提等地也曾上演过因涉及种族歧视而发生的大规模骚乱。因此,当法律个案上升到政治问题时,全美170个城市的民众参与游行示威也就不足为怪了。

  不可否认,法律至上给美国社会处理矛盾和纠纷带来了有别于传统社会的行为方式,也让不少作为新兴国家的后来者仰望和效仿。不过,这次弗格森事件中,法律的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反而被强大的社会“副作用”取代,在触碰敏感政治议题时,法律给人的感觉往往是单薄和无力的。

  社会合理的秩序构建不仅需要法律作为基础还需要有全民的政治共识。类似于种族歧视的政治问题,单单靠法律判决形成个案正义的指导意义并不能调整整个社会关系,有时的判决反而激化了矛盾,甚至造成了社会失序,这也与法律制定者和实施者的初衷背道而驰。

  奥巴马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称这个案件暴露了“美国的问题”,他希望各方参与关于种族紧张和执法的“建设性”辩论,通过和平行动达成改革。不过,类似于枪支泛滥的议而不决近在眼前,过往种种对种族歧视的社会反思也并非过眼云烟。弗格森事件是否真的能为改革带来契机还要打上一个巨大的问号(高望)

[编辑: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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