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包大战"后遗症"浮出水面:实名制缺位 巨额收益归属不明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姚毅婧)“抢红包是种病,得治!”2015年的春节过后,不少人都发现自己患上了抢红包“后遗症”;然而,抢红包不仅仅对人们的社交、生活习惯产生了影响,密集的红包雨过后,红包大战商业模式的“后遗症”也逐渐浮出水面。
红包大战结束后,有评论认为,参与的互联网公司、品牌商没有输家。但是对很多用户来说,看似抢到了真金白银,但是却成天沉迷在抢红包当中,在春节期间忽略了亲情。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很多主流媒体也注意到这一现象,并提出了批评,将红包称之为“金融鸦片”。
数据显示,除夕至初五,微信红包收发总量为32.7亿次,除夕当日收发总数为10.1亿次。春晚播出期间“摇一摇”领红包互动总量超过110亿次;22:34出现峰值达每分钟8.1亿次;全球185个国家都有人参与春晚微信“摇一摇”。 初一当天,有7500万用户通过微信“摇一摇”领取了3.78亿张商家优惠礼券,价值30亿元;截至大年初三,支付宝红包总参与人数就超过了一亿。除夕夜支付宝红包的收发总量就超过2.4亿个,有6.8亿人次参与,总金额达到40亿元。
红包资金沉淀或带来厚利 巨额收益归属不明
2014年场面火热的打车软件大战,与其说争的是移动支付,不如说是移动支付应用场景之争,而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互联网金融部分析师钱海利认为,“应用场景制约红包使用,部分红包成为‘死钱’”。他进一步分析称,“红包大战”的最终还是要在红包的使用上,而无论是微信红包或是手机QQ红包在支付场景的建设上都是软肋,无法在用户体验上抗衡有着淘宝、天猫作为红包使用场景后盾的支付宝。再加上一些用户并没有绑卡银行卡,从而导致很多用户抢来的红包成了 “死钱”。
以微信红包为例,实际上是用户将储蓄卡的资金搬至微信支付背后的财付通账户,抢完红包钱依然留在财付通平台,抢完红包只是发生了资金账户的变更,而未有实质上的资金转移,这样就产生了一大部分沉淀资金。国际在线记者注意到,微信红包的沉淀资金分为两种:一种是没有被领取的红包,需在三天后退回原账户;另一种则是没有提现的红包,这包括未绑定银行卡的一类以及已绑定银行卡但没有及时提现的一类。
对此,钱海利对本网记者表示,由于“微信红包”支付场景的欠缺,使大部分未绑定银行卡的用户很难以使用资金,这对于腾讯来说虽然按央行规定不能挪用沉淀资金,但可以在计提风险准备金后收取利息。
实名制缺位 或带来反洗钱风险
微信用户选择“收红包”将自动开通微信支付(含零钱功能----即支付帐户功能),而记者注意到,期间并未要求用户提供身份信息或要求进行同名银行卡绑定验证。
对此,相关法律专家指出,微信支付作为财付通所提供的网络支付业务,应遵循2010年《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以及2012年的《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对于客户身份识别的基本要求,落实人民银行对于支付业务的管理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
记者查阅这些法律条款发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支付机构应当在客户发起的支付指令中记载下列事项:付款人名称、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付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或支付机构名称、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或支付机构名称、支付指令的发起日期。客户通过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支付的,支付机构还应当记载相应的银行结算账号。客户通过非银行结算账户进行支付的,支付机构还应当记载客户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名称和号码。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办法》第二十五条所称非银行结算账户,是指支付机构为反映客户备付金增减变动情况而设立的各种支付业务账户;
然而,微信支付,未绑卡用户,零钱包单笔200元以内可以匿名转帐、消费;绑卡用户对外转账付款上限是20000元/日,收款则无限额。
“且不论可以匿名收款与对外转账付款,对于已绑卡的用户,微信支付亦并未按照《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用户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影印件,或再次涉嫌违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专家表示。
《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网络支付机构在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通过合理手段核对客户基本信息的真实性。
该专家分析,在匿名收款与付款的情形下,一旦发生洗钱、恐怖融资,微信支付则无法按照法律要求做到交易可追踪、可还原、可回溯。一旦匿名用户发生交易纠纷、欺诈案件,若收款方为匿名用户,微信支付只能提供对方的开通微信时的手机号码,而完全无法披露收款人的身份信息,使得付款人无法通过合法渠道获得救济。这将对金融秩序、用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带来挑战。
专家进一步指出,目前对支付机构的所有监管规定,均不允许非实名的收款。仅有的不实名支付只有1000元以下的非实名卡预付卡,但非实名卡仅允许在特约商户消费,不允许匿名转账,更不能赎回。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是金融监管的底线,而客户身份识别更是基础中的基础。微信支付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合规性上,与监管的规范尚有一定距离。
追求用户体验 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
在这场巨头扎堆的红包大战中,除红包金额外,产品体验也是各家十分看重的东西。从用户反馈的情况来看。支付宝的红包因为要多次跳转,操作相对复杂,产品体验上稍逊一筹。微信无论是摇一摇,还是群红包,体验上都做到了极致,让很多用户感觉“爽”。
“但是在追求体验的过程中,部分互联网公司的操作存在违规嫌疑。”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万珏认为,一些红包产品为了追求用户体验,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9、16、20条的规定,用户作为消费者,对公司享有对提供服务的查询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万珏表示,用户选择发红包的时候,用户出于安全考虑,可以考虑用网上银行或其他认为安全的支付方式;但是用户在选择发微信红包时,并不需要进行绑卡等操作,而是自动设定开通了微信支付,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
万珏建议,若发生了争议,用户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及《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信用户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向消费者协会、有关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