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味“电子烟”入侵南充校园 小学生竟吞云吐雾

华西都市报2015-03-20 13:46:39

    近日,南充市民许女士发现,上小学4年级的儿子竟然抽起了“香烟”。儿子告诉许女士,这不是真正的香烟,而是学校门口买的“电子烟”,是水果味的玩具。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走访了南充市部分中小学,发现学校周边确有“电子烟”销售,且消费者中,大多为在校学生。记者随即将此事反映给了南充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将联合教育部门展开调查整治,还校园周边及学生纯净的学习空间。家长忧心孩子容易误入歧途

  近日,南充市民许女士发现,念小学4年级的儿子竟然抽起了“香烟”,气愤之下,许女士将儿子责骂了一顿,儿子却连声说自己抽的并不是真正的香烟,而是花15元在学校门口买的水果味的“电子烟”,是玩具。

  “外形跟真的香烟差不多,而且能吐出烟圈。小孩子模仿能力强,但缺乏是非观,模仿成人年抽这种‘电子烟’,这不是在引导学生,往抽烟的道路上走吗?”许女士说。对于学校周边文具店售卖“电子烟”的情况,家长们都表示反对。市民林女士告诉记者,她认为,学校周边的文具店不能卖这种东西,“这不是害人吗,孩子那么小就开始抽‘烟’,而且一个学一个,这样很容易形成不良风气,以后很容易真的学会抽烟。”

  记者调查 “电子烟”成校园新宠

  昨日上午,记者走进南充市西河路小学附近一家文具店,当询问是否有“电子烟”出售时,店老板警惕地看了记者一眼说:“没有了,已经卖完了,你去问隔壁的。”而在隔壁的文具店,当记者表示要购买“电子烟”时,老板表示暂时缺货,如果需要可以帮忙联系。

  据该文具店老板介绍,这种“电子烟”拥有多种口味,比如橘子味、蓝莓味、薄荷味,等等。当记者询问从哪里可以进货时,店老板表示,都是在网上进货。“你实在想要,可以在网上买嘛。”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南充市五星小学附近的文具店,并见到了所谓的“电子烟”。据该文具店老板介绍,从“烟头”处吸一口,“电子烟”处会发出红光,而且能吐出薄荷味的烟雾,嘴里也会留下浓郁的薄荷味。记者随即购买了一支“电子烟”,拆开后发现,其内部是一团带有水果味的纤维,结构也相当简单,几根导线和一些电子元件。老板介绍,“这些‘烟’都是在网上批发的,而且不含尼古丁,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

  记者在调查发现,这样的“电子烟”已经成为不少孩子的“新宠”。“抽这个,有一种抽烟的感觉。”采访中,不少孩子表示,出于模仿和对香烟的好奇,在不能抽香烟的情况下才买了“电子烟”体验。“我晓得这个东西,好多高年级的哥哥都在抽,吸一口马上就可以冒烟,前面还能亮红灯,跟真的烟差不多。”

  医生提醒 “电子烟”或诱发哮喘

  吸食水果味“电子烟”,到底对人体有没有危害?记者就此,电话联系了南充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副主任医师张旭辉。

  她说,目前“电子烟”的品种有很多,有一部分,特别是“三无产品”含有有害健康的成分,尤其对于小孩子的来说,影响更明显。而对于孕妇和育龄妇女来说,吸食这种“电子烟”,还可能会对胎儿发育产生不良影响。何况这些劣质“电子烟”,烟杆质量很难得到保障,烟油的成分也不明,更难让人放心。这些不明成分的烟油可能导致患有哮喘的孩子和过敏性体质的孩子基础病情的诱发。

  张旭辉表示,孩子长期吸食“电子烟”,可能会让他们感觉“不过瘾”,最终导致他们吸食真烟。部门回应立即调查整治 还校园周边“绿色”环境

  “电子烟”能不能卖给孩子?昨下午,记者就此,咨询了南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食品安全法》中,未对水果味电子烟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市面上的“电子烟”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之内。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南充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烟草专卖法》相关条款指出,烟草专卖品仅包括卷烟、烟丝、滤嘴棒等,尚无“电子烟”,暂不能对这一产品进行监管。

  最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南充市工商局,工商局消保科科长边智勇说,如果“电子烟”属于“三无”产品,就涉嫌违法。“我们将立即进行调查,并联合教育部门,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还孩子们一个洁净的学习生活空间。”边智勇还说,学校和家长,都应引起重视,积极正面地引导孩子远离“电子烟”,而售卖商家更应该加强自律,停止售卖此类产品。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敬铭安 张玲

  法律链接

  2006年,我国正式签署并加入由世卫组织批准发布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其中明确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烟草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因此生产和销售烟草状玩具给未成年人涉嫌违法。

[编辑:靳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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