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15年
国际在线2015-04-07 10:32:46
2015年4月7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认定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
2013年10月,季建业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2014年2月被立案侦查,12月被提起公诉;2015年1月此案开庭审理,季建业被控非法收受财物共计1132万余元。
【庭审回顾】
原南京市长季建业受贿案1月16日上午8点半在山东烟台中院公开开庭审理。2013年10月,季建业被调查,成为十八大后江苏落马的首位省部级官员。据检察机关指控,季建业历任昆山、扬州、南京等多市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在任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随着今年原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的落马,南京成十八大后第一个书记、市长均落马的省会城市。
宣判现场
审判长宣读判决要点
1月16日,季建业受贿案庭审现场
[编辑:张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