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管理办法6月1日实施 国内外企业招标将一视同仁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李晓萍):中国将从6月1日起实施《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对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做出规定。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员5日在北京表示,这份管理办法将解决目前在上述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在招投标方面将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特许经营指的是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且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服务。目前,中国允许特许经营的领域包括能源、交通运输、环保和市政工程等。
据世界银行不完全统计,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中国在交通、能源、市政领域组织了1000多个特许经营项目。另据初步统计,在中国的城市污水处理和公用水项目实施特许经营的比例达到42%和20%。
中国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说,特许经营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实践中,有关方面特别是市场主体也反映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国家层面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民间投资权益保障机制不完善,行政审批程序繁琐等。这些问题影响了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制约着特许经营健康发展。”
从去年以来,针对经济下行等情况,中国开始加快水利、铁路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其中的一些项目将实施特许经营。当下出台办法也是为了推动这些建设项目的尽快落地。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李亢表示,特许经营根本的目的是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各展所长,共同为社会、为市场主体、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有效率的公共服务。所有涉及到特许经营的政府信息要依法向社会披露,接受公众监督。他还表示,外资参与我国特许经营的情况是比较多的:“比如在水务领域,像法国威立雅公司参与,在城市的供水和污水处理等有境外的投资者和企业参与,其他的一些大的市政设施、基础设施之类也有外资。"
他还表示,《办法》在内外资准入方面没有增加新的条件,第17条规定,特许经营者选择应当符合内外资准入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李朴民表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企业在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方面建设的招投标都是一视同仁的,这点是毫无疑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