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通缉令"第3名嫌犯被押回国 涉挪用公款外逃7年

新京报2015-06-09 09:49:17

"红色通缉令"第3名嫌犯被押回国 涉挪用公款外逃7年

"红色通缉令"第3名嫌犯被押回国 涉挪用公款外逃7年

  昨日,逃亡境外7年之久的孙新从柬埔寨被押解回国,成为“红色通缉令”中首个归案的北京被通缉人员。新华社发

"红色通缉令"第3名嫌犯被押回国 涉挪用公款外逃7年

  外逃7年后回到北京,孙新神情黯然。通讯员 程丁 摄

  6月8日,在境外逃亡7年之久的北京市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孙新从柬埔寨押解回国。这是“天网”行动公布百人红色通缉令后,北京市首名归案回国的被通缉嫌疑人。

  今年4月,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其中就包括孙新。

  孙新,男,今年46岁,北京市人,曾为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经查,孙新在担任单位出纳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将巨额公款转入本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其中部分款项被转入期货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2008年10月23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孙新立案侦查。2008年10月24日,孙新因案情败露,潜逃出境至东南亚地区。期间他先去泰国,再去柬埔寨,并曾在柬埔寨做会计谋生。

  2015年5月,北京市追逃办得到孙新正藏身于柬埔寨的消息后,立即组成追逃工作组赶赴柬埔寨。追逃办赴柬埔寨追逃工作组成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李华伟表示,这次境外追捕要克服天气炎热、水土不服、语言不通等重重困难。最终,在公安部“猎狐2015”柬埔寨工作组、我驻柬大使馆的大力配合与帮助下,经中柬两国司法执法部门共同努力,成功将孙新缉拿归案。

  ■ 案情

  当出纳涉嫌挪用公款近千万元

  新京报记者此前了解到,根据从办案部门掌握的情况,2004年至2007年,孙新在担任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计划财务处出纳期间,涉嫌采取伪造银行对账单等手段,将近千万元公款转入他自己担任法人代表的北京新中今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如今,北京新中今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工商记录显示经营模式为“暂未提供”,工商注册信息则显示“暂未认证”,登记业务包括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家庭服务等。

  ■ 追访

  北京追逃办紧“盯”外逃人员

  去年10月以来北京检方已控制17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

  北京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追逃,北京检方采取逐案逐人分析排查,尤其围绕境外追逃追赃、没收违法所得等重点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推进重点个案追逃追赃工作,自2014年10月以来已经成功控制了17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还成功劝返1名犯罪嫌疑人回国自首。

  今年5月,为了进一步落实“天网”行动、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北京市决定设立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追逃办),并通过了《北京市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决定建立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

  这一协调机制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外办、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为成员单位,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决定设立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纪委预防腐败一室承担),市纪委副书记、市预防腐败局局长担任追逃办主任,市纪委常委、市预防腐败局副局长担任追逃办副主任,各成员单位一位负责人为成员。成员单位指定主管业务部门一位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市追逃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追逃办还制定了《北京市实施国际追逃追赃报告的暂行办法》,实行及时报告制度,各单位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逃的,实行一案一报,发生一起报告一起,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市追逃办。

  ■ 盘点

  “红色通缉令”落网嫌疑人

  戴学民 原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涉嫌贪污1100万元,于2001年8月潜逃出境。

  戴学民改换身份持外国护照潜回国内,于今年4月25日被缉拿归案。

  李华波 曾任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伙同他人侵吞公款达9400万元。今年5月9日下午,从新加坡被遣返回国。

  本版采写(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张媛

[编辑:王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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