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夺命电梯不能无辜路人一再用生命"试错"

国际在线2015-07-27 16: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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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日上午10时左右,湖北荆州安良百货商场发生了一起电梯安全事故。一名30岁左右女子带着一小孩经手扶电梯上楼,临近上一楼层电梯到达口时,电梯踏板突然塌陷,在该女子坠落电梯里的那一瞬间,她双手托起随行的孩子,而自己在三位商场女迎宾人员的面前活生生地被卷入了电梯里。从监控视频来看,其惨烈程度让人惊悚。待营救人员赶到现场,该女子已无生命体征。(《武汉晨报》7月27日)

  这起电梯安全事故,和以往的电梯安全事故一样,触目惊心,因为电梯结构设计的特殊性,人一旦被卷入电梯,往往没有逃生机会,而且身体大多会遭受严重的撞击或者挤压伤,事故惨烈程度,让人无法直视。

  如果盘点近几年的电梯安全事故,可谓触目惊心:有从高空十几层楼直接跌落,当场殒命的;有被电梯门夹住脖子,血溅轿厢的;有从滚梯直接跌落,当场死亡的……各种有关电梯安全事故的惨剧,无一例外不是让人心惊胆战,面对频繁发生的安全事故,人们的第一反应是,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说到责任的追究,我们先看一组调查统计:有调查显示,在诸多导致电梯安全隐患的因素中,电梯制造质量问题占16%,安装问题占24%,而保养和使用问题高达60%。我国电梯出厂时需通过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检测,产品质量基本过关,目前绝大部分事故根源都集中在“维修保养”这一环节上。

  既然事故发生的源头很容易就找出了,那对症下药不就是了?可是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和中国其他社会问题一样,一个小小的电梯维修保养问题,却俨然成为了一个社会老大难问题,症结到底出在哪里?

  按照我国《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维保单位按照合同,受物业公司的委托对电梯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保。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大家可以去自己小区所在的电梯间看看,维修保养记录是否能够达到15天一次,可能结果会让人很惊诧,因为极少有电梯维修保养频率能达到这样的标准,达不到的原因也很简单——节省费用。一年做一次维修保养和一年做十次维修保养的费用肯定是不一样的,有些商家和物业公司为了节省费用,就敢在这事关人命的关键设备保养上省钱,因为大家都有侥幸心理,觉得少保养几次,不会出现电梯夺命的倒霉事,再直白点,电梯夺命那是个概率事件,一般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做十次保养还不如只做一次。

  正是因为这种想法,加上相关部门的监管跟不上,才导致了近年来电梯夺命事故屡屡发生,所以,笔者建议,应该加大对公用电梯等事关百姓公共安全的设施的维修保养监督,对于不认真履行维保责任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实行安全生产检查一票否决,对其不但实行经济上的重罚,而且要在企业年检等环节进行一票否决,不给予年检合格,直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能完全履行电梯按时维修保养规定。

  同时,要实行质检安监部门连带责任制度,实行包片制度,对责任区内的电梯安全检查,必须设立专人负责制,一旦出现问题,要负连带责任。没有责任在身,自然就不会真正负责,所以监管部门的责任必须是明确而具体的,出了事故是要丢官的,如果追责明确,也就不会有那么多因缺乏监管而产生的电梯夺命悲剧了。

  电梯安全责任到底谁来负责,谁来监管,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明确的制度条文,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梯已经成为重要的公共设施,维护它的安全运转,少一些无辜百姓突然丧命电梯,相关的监管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具体规定,减少类似悲剧一再发生。(王仪之)

[编辑: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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