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男子寄手机14台丢8台 快递只赔150元

东方网2015-08-27 11:11:07

  榆林市民李先生经营着一家手机销售点,近日他从网上购买了14台手机,然而等他收到货时发现手机只剩6台,其余8台手机不翼而飞。而由于李先生写下了一份证明书,快递公司称只能给赔付150元。

  网购14台手机 收到6台

  李先生经营着一家手机销售店,他时常从网上购买手机作为进货的渠道,8月2日,李先生在一家位于山东的网店购得14台总价值2000多元的手机,卖家当天发货。8月6日,李先生收到了快递,而当打开包裹时,发现里面只有6台手机。

  “我当时很吃惊,网购这么长时间从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于是当即给卖家打了电话,通过卖家的说明,我发现箱子底部的胶带颜色与其他地方不同,有更换过的痕迹。”李先生说,给他送快递的快递员并没有当面交给他快递,而是将快递放到了一个店里,他自己去取,他取的时候快递员已经离开。

  看到这种情况,李先生急忙联系了快递员,并与8月7日与快递员见了面。得知情况后,快递员称自己可以帮助李先生获得赔偿,但李先生必须写一份“外包装完好内件丢失8台手机”的证明。“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可那名快递员给说承诺说这是公司规定,这样写为了方便理赔,于是我就写了。”李先生说,等到8月8日,手机卖家突然给他打电话称,本来快递公司会全额赔付丢失的手机,但就是因为李先生写了那份证明,现在只能赔付快递费的5倍,也就是150元。

  得此消息李先生觉得是那名快递员,欺骗了他,多天来,李先生一直与快递员和快递榆林分公司联系,但均被告知他们没法处理。

  写下“外包装完好”证明 只能获赔150元

  对此,给李先生送快递的快递员称,包裹并没有像李先生说的那样有胶带颜色不同的情况,所以他按照规定让李先生写了那份证明,现在涉及赔偿问题,李先生只能与卖家或者总公司联系,他们无法负责。而榆林市申通快递分公司工作人员也表示,通过调查,该邮件运送过程中在西安时的承重是其在山东起运时重量的一半,回到榆林的重量和西安的重量一致,所以榆林分公司对此没有责任。

[编辑:颜观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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