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宣判的意义在于维护法律尊严

国际在线2015-09-30 17: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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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南京浦口虐童案宣判,被告人李征琴犯故意伤害罪,被南京浦口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9月30日阳光网)

  南京虐童案终于尘埃落定。虽然之前有过各种非议,但是最终法律还是给了这件其实本不复杂的案子一个最终的定论:李征琴的故意伤害罪成立,她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虽然这代价看起来似乎并不大,但是足以让李本人以及其他的看客感受到,在法律的阳光照耀地带内,容不得任何的法外情理,即使有时候这个法外情理听起来是那么的“合情有理”,但是法律终究是法律,法律的威严和刚性就体现在这里,用磐石一般的坚硬尺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底线。

  南京虐童案的案情其实并不复杂,养母平时对待养子关怀备至,但是在一些事关孩子学习以及生活习惯的培养上,李征琴对孩子的要求过高,将一些成年人的规则遵守自律的要求强加到孩子身上,其结果就是孩子达不到,触怒李本人,体罚不可避免的就发生了,这里面可能更多的人会认为李本人是“爱之深,责之切”,觉得李作为养母,能对孩子如此“负责”已经是实属不易,所以对孩子进行责罚,虽然尺度有点过度,但也有情可原,这是典型的用亲情和伦理绑架法理和法律,而这是现代公民社会所不提倡和鼓励的一种思维。

  看过电影《刮痧》的人可能都对美国的儿童保护制度的刚性甚至是无情感到恐惧,因为家长稍微不注意把握体罚孩子的火候就有可能被强制剥夺对孩子的监护权,虽然看起来美国的相关法律条文在保护儿童方面有点不近人情,但是如果仔细考察会发现,正是因为法律制度的不近人情,所以才会从根本上减少家庭虐待案件的发生,因为生活在这样的法治社会的家长都很清楚一点,打孩子不仅仅是犯法,而且很有可能会失去对孩子的监护权,这是很多家长不愿意或者说害怕面对的。

  反观国内一些家庭内虐童案件,包括家暴,作案者几乎都是在强大的心理支撑下,理直气壮的实施了家庭暴力,这个心理基础就是“他是我的家人,我有权力处罚他(她)”,而南京虐童案的宣判用实际判决结果告诉世人,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是你的孩子,也不能使用超越法律的惩戒措施。

  最让人无奈和感慨的是小虎的生母还向公安机关说明,孩子的皮肤和其他人不太一样,轻轻一碰就会出现红印子,过几天这些红印就会完全消失,并不会感到疼痛。因此她说,她并不怪李征琴打小虎,只希望孩子能够回到原来的生活……

  孩子父母的态度让人感到唏嘘,如此虐待自己的亲生子,竟然还要如此求情,其实这其中还是亲情和伦理的力量使然,据报道,他们之所以这样向法院求情,还是觉得如果李征琴因为教育孩子不当而受到刑事处罚,他们夫妻二人会觉得对不起表姐,所以才跪求公安机关同意他们的请求。

  每一场家庭悲剧的背后,都是无尽的无奈和悲凉,还有各种心塞和心酸,在亲情法理之间,如果我们能够做到决绝,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可能以后类似悲剧会少一些,再少一些。(苏小小)

[编辑:蒋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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