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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美卿委员:建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 加强慈善监管
2018-03-04 16:42:22  |  来源:中国网  |  编辑:章文君

翟美卿委员:建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 加强慈善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接受采访。

  中国网新闻3月3日讯 今日,中国进入“两会时间”。新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奔赴北京,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去年两会上,翟美卿高度关注“留守儿童”、“慈善信托”、“校园信贷”、“智能养老”等社会热点话题,引发广泛关注。

  今年,翟美卿主要聚焦“乡村儿童阅读”、“慈善监管”、“全龄化养老”和“降低企业税负”等热点议题,并精心准备了相关提案,积极建言献策。

  翟美卿一直心系我国慈善事业。今年两会,翟美卿提出了《关于尽快建立新时代慈善行业监管体系的建议》。

  《慈善法》实施一年来,慈善组织有序发展,募捐能力明显提升,慈善活动形式多样,作用发挥日益凸显,志愿者踊跃参与慈善服务,新的慈善理念深入人心。但随着监管思路的改变、行业的快速发展,新问题不断显现,如何有效监管依然是公益慈善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社会组织中“非慈善组织”部分存在监管法律真空,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体系,第三方监督管理机构缺位等问题。与此同时,近年发生的数起打着慈善旗号非法集资的案例,存在互联网化、影响广泛、涉案金额巨大等特点。例如,2017年7月被立案查处的善心汇传销组织,打着慈善扶贫旗号,全国吸纳会员500万,非法集资数百亿,涉案金额之大、牵涉人数之多,令人触目惊心。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在《慈善法》法律体系和法律精神下,快速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刻不容缓。

  为此,翟美卿建议,完善《慈善法》配套法规,确保《慈善法》精神落到实处。尽快出台新修订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等配套法规,尤其是与慈善组织监督管理相关的“管理办法”、“管理条例”,明确政府、慈善组织、公众舆论三方在慈善组织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慈善组织在运作中应遵循的重要考核指标。

  翟美卿说,对慈善组织按照“谁登记、谁管理”的原则,由批准登记的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其违规开展募捐活动、违反约定使用捐赠款物、拒不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资助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对于慈善组织或其负责人的负面信用记录,要予以曝光。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翟美卿提出,推动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建议慈善领域联合型、行业性组织自发行动起来,建立健全的行业标准和行为准则,增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能力。

  第三方专业监管评估机构也引起翟美卿委员的关注。她说,按照民政部门制定的评估规程和评估指标,对慈善组织开展评估。相关政府部门要将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评选表彰的参考依据。鼓励和倡导行业建立统一的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政府倡导、扶持慈善组织行业建立可测量的评价体系并定期公布排名。

  最后,翟美卿表示,优化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方式应积极应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对慈善组织工作开展中的若干重大事项予以统一公示,方便公众查询、了解,为社会舆论监督提供方便、快捷、可靠的信息查询渠道。

  作为新一届政协委员,翟美卿表示将继续勤勉履职,不负重托,完成全国政协委员的使命。她希望通过自己的建言献策,不断推动一些备受关注的问题得到改善,让这个社会变得越来越美好。

  (原标题:翟美卿委员:建行之有效的监管体系 加强慈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