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3月10日)下午15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显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窦树华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朱明春就“人大监督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国广记者提问:去年的环保力度很大,请问窦树华主任,您参加这次检查,个人有什么感受?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窦树华: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开展了海洋环境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可以说,这次执法检查,力度之大,规格之高,效果之好,是过去一般没有的。我参加了三个组的,一个是陕西,一个是河北,一个是山东,三个省的执法检查。我感觉体会的特点之一就是创新方式,增强实效,这里头就是有开展的随机检查,随机抽查,还有问卷调查,召开五级人大、专家学者、基层代表的座谈会等等。刚才记者问到,抽查的做法,抽查呢,这次执法检查,一共对12个城市,38家企业,进行了随机抽查。主要做法有五点,一个就是组成权威的检查班子、检查小组,主要有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当成员,然后生态环境部门、地方人大的同志,还有当地的环境督察局的同志,配合检查小组工作。第二个,就是选准抽查地点,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还有当地的督察部门的提供的线索,来选定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抽查。第三就是现场抽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也不通知当地政府,到现场之后,直接查找重点问题,取证,发现问题,由环保执法部门当场认定。第四就是依法处理问题,就是人大检查的时候,不直接处理问题,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请环保执法部门来认定,有的当场责令企业整改,有的向当地政府交办整改,有的交给环保督察“回头看”,去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