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日)下午15时,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人民日报社记者:今天上午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指出,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的目标已经如期实现了,那么我想请问经过这场攻坚战,现在的执行工作和三年前相比,有了哪些变化?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刘贵祥: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其中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我们的执行案款,历史性的执行案款沉积的比较多,管理也比较混乱,好多不能及时发放到当事人手里,因此我们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用了9个月的时间,对所有的执行案款历史,历史性案款960亿全部清理发放,借此基础上建立了“一案一账号”的长效机制。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执行案款管理混乱的这个局面、廉政风险存在的问题,我认为会一去不复返。还有一个就是涉民生案件,拖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账款的这类案件,我们建立了一套加大执行力度的这种机制,执行效果是非常明显的。由这些变化也可以看到,一个实际效果方面的一些变化。
我可以在这里边说几个数据,我们法定期限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实际执结率90.4%。这三年我们执行案款,就是装到老百姓口袋里的,当事人口袋里的真金白银,4.4万亿,同比增加了71.2%。还有由于执行环境的变化,当事人的自动履行率也在提高,2016年、2017年、2018年,这三年结合在一起对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自动履行率提高了10个百分点左右。还有我再说一个现象,大家知道世界银行有个营商环境的评估,其中有一个指标叫合同执行指标,我们国家在评估中位列全球第六,由此我们也能够看到我们在强制执行方面的一些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