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评丨近两万名学生信息被泄露,需要一个“法”字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央视新闻客户端  |  2020-06-09 23:04:08

  据报道,日前,郑州西亚斯学院多名学生向媒体反映,学校近两万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以表格的形式在微信、QQ等社交平台上流传。对此,该校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目前已向公安机关报备,正在调查之中。

  热评丨近两万名学生信息被泄露,需要一个“法”字

  “近两万名学生信息被泄露”,如果经调查坐实,这称得上近年来泄露公民信息较为严重的一起事件。随着公安机关介入,相信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不难厘清。

  当下,有几个疑点需要解答。一个是,有学生反映,被泄露的信息具体到名字、身份证号、年龄、专业及宿舍门牌号等。试问,谁能掌握到如此详细的信息?信息究竟从哪里泄露?另一个是,有学生反映,事发后,大家向学校相关老师反映情况,但校方并未积极应对,反而有学生接到辅导员电话,被要求删除微博等社交平台上的相关言论。校方的这种姿态令人颇感怪异——发生了如此恶劣的事件,从常理上讲,校方应该积极寻求解决之道,而不是捂盖子。

  热评丨近两万名学生信息被泄露,需要一个“法”字

  目前,信息泄露的恶果已经出现——学生们相继收到部分专升本及“雅思”培训机构的骚扰电话,“对方知道学生准确的班级、姓名以及专业”。故此,要迅速查明真相,果断切断信息传播源头,遏制信息发散链条。

  从法律上讲,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而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时有发生,引发公众普遍忧虑,纷纷要求加强对个人信息的法治保护。

  不久前获得通过的民法典对此有严格而明确的规定。比如,第一千零三十八条规定:“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民法典还规定,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而具体到郑州这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校方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还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校方有责任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有义务对学生的信息安全负责。

  治理个人信息遭泄露等乱象,国家正在全面加强法治力度。任何人、任何机构都不得非法获取个人信息,更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提供个人信息,一旦违法就须承担法律代价。一般来说,有关人员之所以泄露或出售他人的个人信息,主要是受畸形利益驱动。“信息即财富”,买卖信息大行其道与可从中获取利益有关,一些机构千方百计获取公民的个人信息,一些App处心积虑搜集用户信息,正在于此。为此,提升他们的违法犯罪成本,不仅要让他们“吐”出不法获利,更要让他们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著名法律学者王利明认为,在民法典中明确承认个人信息作为基本民事权利,严格保护个人信息权,防止个人信息的非法泄露和利用,个人的生活才会幸福安宁,我们的社会才会井然有序。法律健全之后,也让法律发威。具体到“近两万名学生信息被泄露”事件,受侵害者需要一个说法,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用法律给学生一个交代,也要让泄露者付出法律代价。(文丨秦川)

编辑: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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