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认为:民法典反映人民意愿 展现鲜明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

2020-05-28 23:02:42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编辑: 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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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杜慧琴、王昆鹏):新中国首部民法典28日下午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中国条文数最多的法律。资深法律界人士认为,中国民法典反映了人民意愿,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中国特色,将为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完备的民事法制保障。

  民法典共七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其中,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全程参与民法典编纂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认为:“这次民法典通过人格权的独立成编,通过最为重要的是民法总则的109条,提出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强化保护,把自然人的精神需求和权利需求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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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

  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也认为,人格权独立成编,体现出中国民法典具有人民性,以保护人民权利为出发点。“人格权原来在民事理论里,它只是一个具体的制度。但是这一次把它作为一编来规定,这里边包括人的身体权、名誉权、荣誉权都规定得很具体,对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武器,提供了行为标准。” 

  作为著名民法专家,孙宪忠强调,“一个自然人的一生都会受到民法典的保护,而且每个自然人都会受到无差别的保护。”

  有保护当然也有约束,民法典也注重权利义务的对等。李少平介绍:“既要使我们的民事法律规范、系统、科学和完整,又要体现具有解决问题、解决民事纠纷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实用性。比如说高空抛物,到底怎么解决?这一次民法典规定了不仅禁止,而且有关部门有责任调查,也对抛物者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 

  新中国从成立之初开始,曾先后四次启动有关民法的制定工作。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但由于条件不成熟未能如愿。“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这一重大立法任务,历时五年多终于编纂完成。

  孙宪忠认为,民法典的出台,对于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他提出,《民法典》最显著的特点是要靠民事主体自己的行为来贯彻实施法律,也就是靠老百姓自己的行为来执行法律。“具体老百姓自己怎么去贯彻,我们《民法典》有细致的规定,这就对老百姓起到一个引导和保障的作用。他们的行为要合法有度,要按照法律去从事民事活动。这就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了很大作用。”

  民法典不是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孙宪忠认为,民法典不仅让百姓有法可依,也让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国家的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对民事活动进行管理,也需要民法。如果法律很多又不成体系、如果法律制订前后还有矛盾,就很困难了。如果有一个民法典把基本原则、基本规范定下来的话,国家的这些法律就能够协调发挥作用,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也就有法可依了。这就完成了国家治理。”

  孙宪忠还强调,中国民法典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能反映现代社会的特征,这是其他国家的民法所不具备的特点。“传统的民法社会主要是实产,现在我们的法律社会生活除了大量的实产之外,有很多的信用资产、无形资产和网络资产,这是民法典编纂最大的一个背景。这可以说是信用经济时代和网络经济时代的民法典,也是中国民法实现现代化一个最显著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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