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我省生态振兴试点乡(镇)或试点村建设覆盖50%左右乡镇,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模式。记者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配套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我省制定了《乡村生态振兴试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到2025年,我省农村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机制基本建立,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初步形成,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我省禁止污染向农村地区非法转移,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优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以促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提升生态文明理念。
根据《建设方案》要求,2022年,我省各市推选1个乡镇、4个不同乡镇的村开展试点。2023年,各市再推选1个乡镇、4个不同乡镇的村开展试点,实现生态振兴试点乡镇或试点村建设县级全覆盖。总结推广试点建设经验,2024年新增150个左右生态振兴试点乡镇或试点村;到2025年,试点乡镇或试点村建设覆盖50%左右乡镇。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汪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