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新规划中,云南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在2025年将达到93%左右。
今年7月份,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等七厅委联合印发了《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从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3项重点任务。
规划要求,到2025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稳定在4.5%左右,“双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规划》提出,云南省要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等5项重点任务。
针对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规划》指出云南省要开展“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等4项重点任务。
此外,《规划》针对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出云南省要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强化科技支撑等4项重点任务。
据悉,到2025年,云南省将实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初步遏制。(文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