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的新能源工程——新发“药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昆明日报记者 赵伟摄
“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一直以来,昆明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的发展指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建设,并在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保护、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推进绿色生活创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包括电力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84%等,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提供了坚实支撑。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办印发了“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重点工作任务”等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推进落实相关工作。今年,昆明先后召开10余次有关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与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作出56次批示,对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在上述系列工作的推动下,昆明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成效显著。2021年,昆明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7家、省级绿色工厂3家;全市规模以上发电量347.93亿千瓦时,电力总装机970万千瓦,水电、风电、光伏、垃圾焚烧发电等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84%,其中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37%以上,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居领先地位。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2022年1—6月,滇池全湖水质保持Ⅳ类,阳宗海水质保持Ⅲ类。完成尾矿库环境污染防治整改45座,未出现重度蓝藻水华。
在加强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方面,目前,昆明已完成81条市政道路、1350个庭院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带动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城镇领域共配备50000余套分类收集设施,1500余辆运输车,农村领域建成生活垃圾热解处理站41座。2021年,昆明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90%,回收利用率达35%,全市累计回收各类生活性来源可再生物品96.24万吨。
下一步,昆明将继续抓好重点流域治理工作,大力发展生态利用型、循环高效型、低碳清洁型产业,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示范城市。(昆明日报首席记者 廖兴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