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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三世国王成为加拿大新元首 原住民为何再吁废止“发现原则”
2022-09-15 16:33:41来源:中国新闻网编辑:赵妍

  作者:钱路、半张(加拿大温哥华)

  随着伊丽莎白二世女王逝世,她的法定继承人查尔斯随即成为英国新的国王,同时也成为14个英联邦国家的元首。

  就在查尔斯成为加拿大新元首不到24个小时,加拿大卑诗省(又译为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第一民族领导委员会(FNLC)等团体就呼吁查尔斯三世国王将废止“发现原则”作为他成为加拿大新元首的第一个正式举措。

  这又是为什么呢?

  1)什么是“发现原则”?

  “发现原则”(Doctrine of Discovery),原本是一个国际法的概念。按照当时欧洲国家的习惯法,如果一块土地是“无人之地”,那么,谁先发现它,同时又占用了它,谁就是这块土地的主人。

  其根源可追溯到15世纪的一系列教皇声明,1493年5月4日,教皇亚历山大六世颁布了名为“Inter Caetera”的教皇诏书,为葡萄牙和西班牙在非洲和美洲扩张领土以传播基督教提供了宗教支持。教皇诏书说,可以要求没有基督徒居住的土地,而“野蛮的国家将被推翻并归于信仰本身”。

  正是这个原则,为欧洲帝国在世界各地的冒险行为提供了法律辩护,包括北美的殖民化。

  那么,教皇发布的诏书为什么可以成为“法律”?这是因为,国际法中有很多法律原则是“习惯法”,并不是“成文法”(没有相关的立法机构来制定这样的国际法)。教皇将相关的规则作为习惯法颁布出来,各国王室就要遵守它,这就成了法律。不仅教皇颁布的“习惯法”就这样成立了,甚至欧洲各国王权的合法性都曾经是由教皇批准的。

  现在来看,这样一种获得土地所有权的方法显然是不合理的。这是一种十五、十六世纪的做法。完全没有考虑到各殖民地的“土著居民”对他们自己土地的所有权。

  从历史上来看,加拿大的土地也是根据这个“发现原则”,被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发现了并占为己有,成为“Crown Land”,也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2)“被发现”的土地所有权

  北美的土地所有权问题,在今天看来似乎是十分清楚的。

  我要购买土地,我就要去查出这土地的原所有人是谁。比如在加拿大卑诗省,由于有一个土地所有权的电脑登记系统,只要查看这个系统,就可以知道这土地现在的合法所有人是谁。如果要追根寻源,是可以查出最初的主人是谁的。在一些省份,可以看到土地最初从crown grant那里获得的产权,就是“国王授权”。

  学过世界历史都知道,美洲的土地原先都是由印第安人等“土著居民”所拥有。这个情况,一直到15世纪中叶的“地理大发现”以后才发生了改变。

  在那以后,美洲的土地形成了“土地所有权”的问题。美洲地区也形成了所谓的“主权国家”的情况。这些概念的出现,都是与欧洲人所称的“地理大发现”直接关联的。

  而“地理大发现”所引起的这些概念又和罗马教廷直接相关,特别是和“发现原则”有关。当时的教皇把这样的原则也搬到了北美的土地(当然也包括一些非洲的土地)上,用这样的原则来授权各国(主要是葡萄牙和西班牙)去发现以前不为欧洲国家所知道的新大陆,同时允许他们去占有这些土地并且获得相应的产权。

  很明显,当教皇在这样做的时候,并没有把非洲和美洲由非基督徒所占用的土地看作“有人占用的土地”。教皇在这样做的时候,是把非洲和美洲的这些土地当作“无主之地”。也就是说,按罗马教廷这样的原则,那些非基督徒都不被看作是欧洲人所理解的“人类”。他们所占有的土地,都是“无主之地”。谁发现,谁占有,谁就是这些土地的主人。所以,这样一种“发现原则”理论的错误地方就显而易见了。

  3)“无人之地”的主人要求纠错,难!

  “发现原则”不仅促成了加拿大、美国这些北美国家的现代土地权制度的产生,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非土著人民对土著人民的看法和彼此的关系。

  正是断言“殖民者正在把文明带给那些永远不会使自己文明化的野蛮人”,“发现原则”为土著人民的殖民化、皈依和奴役以及没收他们的土地提供了正当理由,还有学者认为,它甚至为加拿大对土地的主张和为建立寄宿学校作为法律依据的《印第安人法案》奠定了基础。

  所以,近年来,作为所谓“无主之地”主人的原住民一直强烈呼吁废除“发现原则”。就在85岁的罗马天主教皇方济各今年7月为加拿大原住民寄宿学校发生的虐待儿童事件向原住民道歉而访问加拿大时,就有原住民活动人士在教皇参加活动的现场展示了大幅抗议标辐,上面书写着“废除发现原则”。

  但问题来了。如果真的是废除了“发现原则”,那么当时由欧洲列强所“发现”的美洲新大陆,统统都不是“无主之地”了,都不能属于这些国家的皇家财产。同样,在“发现”了新大陆以后,由这些列强皇室所转让给他们的殖民地居民的土地,是否应该都视为无效呢?因为,这些列强王室从一开始就不拥有这些土地的所有权。所以,这些皇室也无从转让他们的财产。

  也就是说,一旦废除了“发现原则”,北美的土地就应该要归还给原住民了。但从现实和操作性的角度来看,这样做的可能并不大。毕竟时过境迁,当年的欧洲殖民定居者(settlers),现在都已经演变成来自全球各地移民定居者(immigrants)。

  4)推动寻求“和解”

  很显然,在对待加拿大原住民被歧视、虐待,甚至是种族灭绝的历史问题上,仅仅是道歉、忏悔和赎罪是远远不够的。

  要废除“发现原则”不能只是靠良心发现,而是需要行动。加拿大政府近年来一直采取“真相与和解”的行动计划,就是希望通过行动,才能了解真相;也只有通过行动,才能达到真正的和解。

  查尔斯三世国王、加拿大政府及社会各界下一步该如何行动?大家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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