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云南省有3个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3名法官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6名法官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云南省获得“全国优秀法院”称号的是:大姚县人民法院、华宁县人民法院、保山市隆阳区人民法院。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的是:弥勒市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治平、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向晖、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徐建斌。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的是: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审判员刘会全、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陈丹、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审判员汤燕萍、景洪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审判员陈前妃、大理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蒋晓云、瑞丽市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庭庭长高波。(记者 陈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