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遴选结果的公示名单,全国共有10个城市(地区)入选,我省合肥市位列其中。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到2025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20个左右的城市(地区)完成建设工作,经评估认定为示范区,打造若干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安徽省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需求,立足区域基础,对照示范区建设的目标要求,明确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定位,细化安排,强化措施,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坚持目标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推进、确保创建成效,按照“央地、省市共建”的理念,探索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印发《支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具体措施》,积极支持合肥市在内的省内各市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从加强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加强示范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支持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入手,打造我省知识产权保护高地,以点带面,带动加强协同配合,推动改革创新。(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