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甘谷县公安局大石派出所民警接到辖区报警电话。据了解,辖区群众在青溪河边发现一只像猫头鹰的、受伤的动物。接到报警后,天水市甘谷县公安局大石派出所民警立即带上救助工具前往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在河边发现了一只形似猫头鹰的动物,花斑羽毛。民警将其从石堆旁解救出来,经过初步观察,发现它的羽翼、爪子均有明显外伤,便将其带回所内进行救助。经过民警的细心照料,该鸟的外伤得到了及时的救治。
随后,民警联系了县林业局,经工作人员现场辨认,该鸟为灰林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主要栖息于山地阔叶林和混交林中,也出现于山麓林缘和村寨附近的树林内,主要以鼠类、甲虫、黄虫等鞘翅目昆虫为食。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表示,等灰林鸮恢复了野外生存能力、达到放生条件后,将会放其回归大自然。
天水市甘谷县公安局大石派出所民警救助的灰林鸮
近年来,甘谷县公安局各派出所在辖区内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明显增强,一些因伤病、落单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得到了及时救助,获得新生,重新回归大自然。
此外,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如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发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应立即联系公安机关、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等相关部门,不要随意投喂食物、药品或者擅自处理伤口,避免危及自身安全和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文/图 甘谷县公安局马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