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马鞍山市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印发。
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应保尽保的原则,联席会议将进一步统筹协调全市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工作,审核包括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结推广各地有益经验做法,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工作水平。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成员单位提请召开。
按照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联系、通力合作,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马鞍山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等13家部门组成,其中市林业局为牵头单位。各成员单位可根据需要,深入基层和一线,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着力解决自然保护地管理中的难点、焦点问题。
“我市为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工作一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这样的举措,为全省首创。这样的举措将变‘单打独斗’为‘联合作战’,进一步凝聚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合力,在全市上下形成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一盘棋’的工作格局。”马鞍山市林业局自然保护地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议通报自然保护地规划审批立项、日常管理、生态环境监管、专项行动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核查等重要事项,研究部署自然保护地相关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交流管理经验。
据悉,马鞍山市共有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7处,包括安徽当涂石臼湖省级自然保护区、采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褒禅山省级地质公园、含山太湖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县鸡笼山国家森林公园、当涂太白省级森林公园、含山大渔滩省级湿地公园,全市湿地保护率达51.96%。(马鞍山日报 记者 任德玲 通讯员 甘婵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