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蚌埠市龙子湖区延安街道第一届议事代表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该市街道议事代表会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街道议事代表会制度是指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街道人大工委具体负责,通过定期召开议事代表会,组织议事代表围绕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实事等事项,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
今年4月,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建立街道议事代表会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在该市龙子湖区延安街道、蚌山区黄庄街道、禹会区朝阳街道和钓鱼台街道开展街道议事代表会试点工作,旨在通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形式,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该《意见》要求,街道议事代表以工作、生活在本辖区的各级人大代表为主体,由各方面代表性人士和居民群众代表组成,经提名推荐、资格审查、公示聘任3个环节产生,由街道人大工委聘任,任期与区乡(镇)人大代表换届同步。
议事代表会主要任务包括: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街道党工委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听取和讨论街道办事处关于本辖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事项安排推进情况的报告;听取和讨论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情况的报告;票选推荐街道民生实事项目,并对实施情况加强监督等方面。
目前,蚌埠市4个试点街道均已推选出议事代表,并组织议事代表开展了培训、调研、视察和广泛听取居民群众意见等工作。6月底前,各试点街道召开第一届议事代表会第一次会议。(安徽日报 通讯员 吴媛媛 记者 孙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