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安徽消息(刘旭东):8月17日上午,安徽省委、省政府在合肥市召开民营企业家恳谈会,省委书记韩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安徽省政协主席唐良智主持会议。安徽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张西明,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省委政法委书记张韵声,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费高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翠凤,副省长任清华出席会议。
本次恳谈会邀请了33家民营企业,既涵盖新兴产业也包括传统产业,既有龙头企业也有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家庭农场。恳谈会不设主席台,省领导和安排发言的民营企业家围坐一圈。会上,安徽老乡鸡餐饮股份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生鲜传奇商业有限公司、安徽弘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沙河面业有限公司、蚌埠希磁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贝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宜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安徽夏星食品有限公司、统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铜官区小野人土菜馆、黄山小住一下乡村旅游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了重点发言,其他17位企业家作了简要发言,在营商环境、融资支持、市场开拓、人才招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大家一致表示,安徽营商环境好、创新氛围浓、发展机遇大,特别是安徽的干部懂产业、懂行业、懂企业,政府服务意识强,政策透明度高,对企业的支持很给力,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很到位,在安徽创新创业既安心又舒心。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韩俊指出,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要完善公平竞争机制,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壁垒,在更多领域让民间资本投资进得来、能发展、有作为,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辟更多空间,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要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光明正大、坦坦荡荡与民营企业家交往,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全心全意为民营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支持民营企业不断做大做优做强。
韩俊强调,当前,安徽正处于厚积薄发、动能强劲、大有可为的上升期关键期,要正确认识安徽发展所处的阶段性特征,坚定信心、乘势而上。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绘就了安徽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蓝图,阐释了“十个牢牢把握”的丰富内涵,分析了安徽发展拥有的“五大优势”、面临的“三大机遇”,明确了“三地一区”的战略定位和“七个强省”的奋斗目标,作出了“十一个展现更大作为”的部署安排,围绕“思想大解放、环境大优化、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任务大落实”在全省上下开展了大讨论。安徽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是一片干事创业的热土,是一块创新创造的高地,也是民营企业发展的福地。真诚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家紧紧抓住安徽发展的“风口”,政企一心、共同打拼,实现新的更大发展。
韩俊指出,要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把民营企业的事当作自己事,全力支持、不遗余力。要全力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释疑解惑,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的时候给予支持施以援手,多渠道收集企业诉求,建立健全全流程闭环办理模式,说到做到、办就办好。要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真正把想企业之所想、想企业之将想、想企业之未想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部门的行动上,营造人人都重视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时时处处都讲营商环境的良好生态。要深化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完善企业家约见三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局长制度,推行人性化执法、柔性执法、阳光执法,严肃惩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严禁用刑事手段和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经济纠纷。要深入推进政府践约守诺行动,政府作出的承诺要坚决兑现到位,拖欠中小企业的账款要坚决清欠到位,对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要坚决整治、毫不手软。要全力营造尊重保护企业家的社会氛围,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让企业家在事业上有成就、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
韩俊强调,安徽素有敬商重商、安商兴商的传统,历史上的徽商驰骋商海、勇立潮头,新一代徽商坚持与时代同步,书写了一个又一个的商业传奇。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敢闯敢拼、奋发向上。要秉持兼济天下的家国情怀,心怀“国之大者”,扎根安徽发展,宣传推介安徽。要弘扬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不断推动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要坚持诚信守法的职业道德,树立民营企业家良好形象。要树立放眼世界的开放意识,拓展国际视野,更广更深参与国际市场开拓。要扛起回报社会的责任担当,稳定就业岗位,积极投身公益,真诚回报社会。
安徽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