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合肥市正式发布《合肥市支持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推出10条高含金量政策举措,加快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全力支持合肥市总部企业做大做强,着力提升发展质量效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也是全市首个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
《若干政策》指出,合肥市将加大总部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支持在肥企业打造“制造基地+研发中心、销售中心、上市主体、供应商集群、配套基金”的“1+5”发展格局。力争到2025年,总部企业数量超过150家,实现三年翻一番,成为长三角总部经济重要集聚地。
“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
《若干政策》提出的10条举措主要包括荣誉激励、多作贡献奖励、核心员工激励、产业链对接和场景应用支持等方面。
“本次出台的政策紧紧围绕打造‘1+5’发展格局,拿出‘真金白银’鼓励企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合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比如在多作贡献奖励方面,《若干政策》明确,对总部企业年度营业利润和本地经济贡献两项指标均较上年增长10%及以上,且年度本地经济贡献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的,按照年度营业收入的1%且不高于本地经济贡献增量的4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其中最高不超过20%可由企业发放给管理团队。
对获得多作贡献奖励的总部企业,上一年度新增贷款的,按实际贷款利息金额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总部企业将上市主体迁入我市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总部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加强总部企业项目投资,鼓励总部企业与各类资本合作设立产业基金。
此外,在核心员工激励方面,总部企业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较上年度增长20%及以上且不低于近两年最高值的,对不超过员工总人数的10%且工资性年收入不低于40万元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其上年度工资性年收入的2%给予奖励。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招引培育总部企业
《若干政策》还在优化软环境方面完善政策保障,为总部企业的招引培育打造了一流营商环境。
其中,在用地保障方面,支持符合合肥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总部企业项目,按照新型产业用地方式供应土地。鼓励总部企业节约集约利用自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在服务保障方面,总部企业高层次人才可参照享受重点产业链企业相关人才政策,并给予一定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名额。对非合肥市户籍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由企业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除了含金量足,务实是《若干政策》10条举措的又一大特点。《若干政策》指出,对在肥重点企业新设立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等,或对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支撑作用、重点引进的特别重大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政策支持。
实施系列保障措施做大做强总部经济
发展总部经济是推进产业升级、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路径。经过多年沉淀,合肥市已经培育了一批名气大、实力强的总部企业。“在这样的优势基础上,我市今年重点谋划出台了《若干政策》,为进一步扶持、培育和引进总部企业,推动我市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提供政策支撑。”合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围绕《若干政策》的试行,合肥市将实施一系列保障措施,成立合肥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
为落实资金保障,将由市级和总部企业纳税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总部经济发展所需资金。
合肥市还将把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定期评估各县(市)区、开发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工作绩效,对总部企业招引和总部园区建设等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开发区在用地保障、招商引资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合肥日报 记者 潘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