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金昌 落实河湖长制 建设幸福河湖
记者近日从金昌市水务局获悉,金昌市把落实“河湖长制”作为河湖保护治理的重要抓手,全面加强河湖监管,强化系统施治,统筹实施水资源、水岸线、水环境、水污染、水生态治理保护,全面提高河湖管理保护水平,初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
自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金昌市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设立河湖长公示牌210块,明确各级河湖长职责,搭建工作平台,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形成了以党政干部总负责的责任体系。并制定了河湖长会议、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问责、有奖举报等制度,细化实化河湖长履职规范,建立落实河湖警长机制、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行“流域+区域”网格化管理,“保洁员+护河员+巡河员”河湖管护机制,强化各方监督,促进河湖长制责任落实。
同时,当地深入推进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河湖管护突出问题;加强水资源监管,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开展河湖“四乱”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河流岸线“两线四区”管控措施,实施河道防洪治理、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实施金川河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改善水环境质量,推进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推动金昌市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目前,金昌市“四乱”整治率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均达100%,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名列全国前列,甘肃省保持在前两名。(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谢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