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4月19日,黄山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特色亮点等。
作为一种新兴住宿产品,民宿是实施“旅游+”、推动旅游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也是助力乡村振兴、打造和美乡村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黄山市民宿产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并具有点多、面广、量大、投资主体多元等特点,是全国首批9个民宿产业发展示范区之一。
据统计,目前,黄山市共有民宿3200余家,其中全国甲级旅游民宿3家。2023年,全市民宿客栈年接待过夜游客超过20万人,年经营收入15亿元,带动旅游综合收入近20亿元。
2022年8月,《条例》起草工作启动,并专门成立人大,文旅、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立法工作领导组。“从产业发展来看,集群发展程度不高、整体运营推广不足等因素制约了黄山市民宿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一部民宿促进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谈到《条例》的出台背景时,黄山市文旅局局长吴小胜说。
为了给民宿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条例》从规划、资金、设施、房地、金融、人才、营销、特色化发展等多个角度明确了促进措施。例如:支持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依法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房屋和其他相关设施,用于发展民宿;鼓励城镇居民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方式开展民宿经营;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简化贷款审批手续,加大对民宿产业发展的信贷支持等。
针对民宿办证流程多这一问题,《条例》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规定民宿开办实行属地申报联审制,消防、治安、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部门分类登记和审批完成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证照联办”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发放证照。
为促进民宿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条例》还对民宿经营行为进行了相应规范。规定民宿经营者应当公开证照、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保护地方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依法保护住客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客观真实进行广告宣传等。
自2016年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黄山市颁布了《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黄山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黄山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多部极具地方特色的“小法”,从源头解决了相关领域的诸多重点问题。(安徽日报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