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乡村技能人才评价政策
■ 聚焦“能干”“会做”“实用”,突出对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核心素养的考核
■ 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特点探索实施差别化评价
■ 对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工匠等技术骨干,可突破从业年限、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助力乡村劳动者走技能成才之路,促进人才评价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不断壮大乡村技能人才队伍。近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安徽省乡村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指引(试行)》。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专门针对乡村技能人才的评价指导性文件。
记者了解,此次出台的评价政策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主要特点。
优化载体平台。评价机构将依托当地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振兴企业、产业项目基地,就地建立分支评价点、完善考评场所,帮助乡村劳动者就近参评。支持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龙头企业大力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完善评价方式。灵活采取考核评价、以项目代评、直接比照认定等方式,聚焦“能干”“会做”“实用”,突出对职业道德、安全生产和核心素养的考核。对乡村振兴急需的技能项目,支持开发专项能力考核规范,开展专项能力考核认证。
探索差别化评价。分农产品生产加工、农业农村建设、农业经营服务和农业技术服务四类乡村技能人才,根据不同类型人才特点探索实施差别化评价,重点评价掌握核心技能、完成生产任务、解决关键问题、提升用户体验感满意度的能力。
支持“特才特评”。对在乡村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工匠、高素质农民、乡村实用人才、乡村能人和具有示范带动作用、业绩贡献突出的技术骨干,可突破从业年限、学历等限制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据介绍,围绕深入实施人才兴皖工程,安徽省将持续推进技能人才分类评价,着力构建科学有效、岗位适用、规范有序的社会化市场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推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为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安徽日报记者 班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