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11日,英国非政府组织“债务正义”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中国之外的商业贷款机构是低收入经济体的主要债权方。

“债务正义”官网截图
这项研究针对总计88个经济体开展,其中包括26个低收入经济体,51个中低收入经济体,以及11个被归为小岛屿发展中国家的中等偏上收入经济体。研究数据来自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数据显示,在2020年至2025年期间,研究对象经济体:
向商业(不含中国)债权人偿债3540亿美元;
向国际多边债权人偿债3040亿美元;
向非中国政府的双边债权人偿债1250亿美元;
向中国政府和商业债权人偿债1170 亿美元。
如果以比例形式呈现,研究对象经济体39%的外债偿付流向中国以外的商业贷款机构;34%流向国际多边机构;14%流向中国之外的政府机构;流向中国公共和商业贷款机构的偿债规模为13%。

“债务正义”研究报告截图
“债务正义”的研究报告同时指出,2025年,研究对象经济体外债偿付流向中国的比例比2024年有所上升,从14%增加到15%;与此同时,外债偿付流向中国之外商业贷款机构的比例有所下降,从39%下降到34%。原因是中国在新冠疫情期间曾主动暂停低收入经济体的偿债,相关款项近期恢复偿还。而中国之外的商业贷款机构则在新冠疫情期间拒绝暂停低收入经济体偿债,继续全额收取本息。

“债务正义”研究报告截图
基于上述数据,“债务正义”在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有关“全球南方”债务危机的各类报道中,中国常常被描述为所谓“最大债权方”,但事实并非如此。中国之外的商业贷款机构才是低收入经济体的主要债权人。

“债务正义”研究报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