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合肥市教育局发布,为全面贯彻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26年春季学期起,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正式实施春秋假制度。2026年春假定于4月1日至4月3日(共计3天),与清明假期(4月4日至4月6日)连休。
春秋假实施对象为一年级至八年级学生,九年级原则上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以保障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复习备考的连贯性。鼓励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试行。
春秋假原则上安排在4-5月、10-11月,每次时长2-3天,可与法定节假日、双休日等相衔接,也可与学校组织的春秋游、运动会、劳动周等相衔接。(合肥晚报-合新闻记者 庄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