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20日,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他将签署一项命令,依据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在目前已经征收的常规关税基础上,额外对全球输美商品加征10%的关税,为期150天,以取代稍早前被美国最高法院认定违法的一些紧急关税。
特朗普当天在美最高法院裁定其关税政策违法后召开新闻发布会时作出了上述表态。他还表示,该10%的关税政策预计将在“约三天内”开始生效。
分析认为,与特朗普此前加征关税不同,根据上述条款,这项新关税最多只能持续150天,除非国会批准延期。
美国最高法院当天上午公布裁决,认定美国《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没有授权总统征收大规模关税,这意味着特朗普政府关税政策受到重大挫折。
对此,特朗普声称有众多“其他选择”,表示美国政府还将启动几项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进行的所谓“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以保护我国免受其他国家和企业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
特朗普当天还在社交媒体发文,称美国所有以“国家安全”为由征收的关税以及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和《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征收的关税将继续有效。
另外,特朗普在记者会上承认,最高法院裁决将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缠斗,关于联邦政府是否必须向美国企业退返数以十亿美元计的关税税款,可能“要打五年官司”。(总台记者 朱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