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民政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共同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工作。
首批区划地名文物名录建设试点,将在全国遴选约15个地区,试点期限原则上为1年。两部门将以不可移动文物目录为基础,筛选认定一批能够充分体现我国行政区划历史和地名文化遗产历史演进的文物,参考《区划地名不可移动文物提示类别》,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

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两部门将共同组建多个领域的专家咨询团队,为试点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名录建成后,将围绕名录内容建立分区域、分类别的保护利用机制和阐释体系,加强名录的活化转化利用。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副司长 燕翀:我们会推动有关地方,开发区划地名文物的主题研学路线专题的展览,同时推动区划地名的文物,融入到城市公共空间的改造、乡村振兴、文旅产业的发展当中去, 让普通民众在日常休闲出行中就能触摸到区划地名承载的历史脉络,进一步读懂何以中国,增进文化认同,增强民族自信。
(总台央视记者 周培培 李林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