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10月30日“三农微观察”栏目看法一篇名为“六旬老人为何又去打工”的文章,对一些农村当前彩礼负担重,因彩礼致贫或导致家庭矛盾的现象进行了报道,对此,很多网友都纷纷留言表示:农村彩礼负担重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已经到了影响村民幸福感和家庭和谐的程度,应该对此社会现象进行引导,尽快纠正这种不正常的社会风气。
农村结婚给女方彩礼,这是一个古已有之的传统风俗,其本意是通过一定财物的给予,一来表现男方对未来婚姻的尊重,二来也是向女方家长展示自己具备安定生活的实力,这本是一个正常的婚礼习俗,但如今却已经被相互攀比的社会风气给闹的完全变了味道。
就像记者在调查中所述,天价彩礼在农村地区不但较为普遍,而且在要的花样和叫法上也都千奇百怪,“一套一套的”:比如黑龙江海伦市,当地彩礼25万到30万元;鲁西南一些农村,讲究“万紫千红一片绿”:1万张5元钞票,1000张百元大钞,50元钞票看着给,彩礼15万元起;河北广平县流行“一二三四五”:一个院落、两层小楼,百元钞票三斤、四轮汽车、男方父母不超五十岁,超过五十岁再加钱……
面对如此名目繁多的彩礼负担,很多农村家庭出现了儿子再好也娶不起媳妇的现象,因为房子不够豪华,车不够豪华,彩礼钞票不够斤两,就找不到媳妇的现象逐渐增多,特别是没有一技之长在家务农的农村青年,更是成为困难户。父母为之着急上火,而年轻人也因为迟迟不能解决婚姻问题而变得做任何事都心不在焉,这和大城市剩女增多其实道理差不多:一个是因为经济条件比较差而沦为光棍男,一个是因为自身条件好而高不成低不就,最后拖成大龄女。但这二者其实又有本质的区别,大城市的大龄剩女因为经济独立,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独立自主性,所以对于单身这件事来说,其社会影响并不是很大,但是对于广大农村青年来说,因为彩礼钱负担重导致家庭致贫或者返贫,则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比如因为彩礼问题导致家庭破裂甚至发生刑事案件……
有的人可能认为根治农村彩礼负担过重的问题很简单,因为很多人通过禁酒令以及八项规定等针对党员干部的政策规定和纪律条例的明显效果来推断,如果用行政命令的方式统一治理,肯定会立竿见影。但,解决农村地区彩礼负担过重,不能依靠行政命令强推,只能采取疏导、引导、宣传教育的方式。因为农村彩礼盛行虽然是社会现象,但它属于民俗范畴,是村民间在婚姻约定范畴的一种自觉自愿现象,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是一种在舆论绑架下的“非自愿”,但因为涉及到民俗范畴,行政命令不适用于对普通老百姓进行约束和规范,所以还是要充分利用村民自治组织,充分发挥乡规民约的作用,让村民自己来监督自己。
中国人最爱面子,甚至在某些时候,面子比天大。这一点无论是乡村还是城市,面子文化深深的融入到国人的血液里,然后以各种方式表现出来,彩礼就是其中一个方面,但在现代城市文明如此发达的今天,天价彩礼不应该再成为农村奔小康的障碍,相关部门还是要因势利导,尽快纠正这一不良社会风气。(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