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记者罗沙)记者3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2015年1月31日正式挂牌以来,截至2016年9月30日共受理跨省民商事和行政案件249件,其中依法纠错37件。
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副庭长虞政平在最高法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说,审理跨省重大民商事和行政案件是巡回法庭担负的重要职责。第二巡回法庭按照以公开促公正的要求,瞄准地方化保护等有损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的问题或苗头,依法、及时、公开、公正地审理了一批当事人跨省的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在维护正确裁判权威的同时,坚决依法纠错,切实维护了平等主体的合法权益,更为东北三省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
他表示,第二巡回法庭受理的跨省民商事案件争议标的数额较大,绝大多数跨省民商事案件的标的额均超过5000万元,案件纠纷多与跨省经济交易、招商引资以及地方发展息息相关。此外,这些案件纠纷类型较为集中,法律关系相对复杂。
“从数据来看,跨省民商事案件无论是二审发回改判、还是提审或提审改判的比率均低于其他非跨省案件,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巡回区各级法院对跨省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虽然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但并非人们估计的那么严重,甚至可以认为,狭隘的地方性干预或保护并非当前巡回区各级司法审判存在的主要问题。”虞政平说。
据介绍,截至目前第二巡回法庭仅受理1件跨省行政案件,涉及外省移民安置补偿。虞政平表示,跨省行政案件较少的原因,一方面与行政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有关;另一方面也与东北三省经济的流动性和吸引外来资金的能力不足有一定关联。
最高法同时发布了十个第二巡回法庭审理的跨省重大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典型案例,其中最终改判的6件,维持原裁判的4件。这些案例既有程序上的纠纷,也有实体上的纠纷;既有借贷、买卖、保证、建设工程等民事类案件,又有股权转让、债转股等商事类案件;既有跨省自然人、公司之间的争议,又有地方政府与外地移民之间的争议;既涉及民营资本,又涉及国有资产,从各个层面体现出第二巡回法庭在公正司法方面作出的不懈努力。
(原标题: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已依法纠错跨省民商事和行政案件3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