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31日消息(记者刘祎辰)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6年11月1日,也就是明天开始施行。
10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网约车这一新兴的出行方式,自此进入法制轨道。
根据《办法》,网约车司机应当取得相应的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三年以上的驾龄,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的驾驶记录和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三个积分周期内,没有计满12分记录。
《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并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的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法、范围进行告知,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这些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有关部门应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