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题:执行约40年的供暖“时间表”能否提前?
10月底以来,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骤降,公众希望提前供暖的呼吁升温。“新华视点”记者采访发现,集中供暖时间标准的制定在当初有特定历史背景,并已沿用约40年。随着气候条件和百姓生活条件的变化,“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规定是否需要变一变?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副理事长郑立均表示,由于涉及面非常大,大范围实行提前供暖,需要对百姓诉求、政府管理、企业运营和环境保护进行统筹考量。
“难道连续4天低温就只能挨冻?”
自10月底开始,北京最低温度连续低于零下,11月1日凌晨更是低至零下4摄氏度。不少市民感慨,冬天比暖气来得早多了。
家住北京朝阳区的朱莉说,她晚上在办公室加班时必须“裹成熊”。
采访中,多位市民提出,这两年天气忽冷忽热变化很大,往往是气温骤降后忽然有一个回升,但很快又回到零下,于是也就没有达到“连续5天”的标准。从实际情况看,没有暖气的11月初很可能比供暖中的3月初还要冷,所以硬性划定供暖时间段值得商榷。
根据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法定供暖期为11月15日至3月1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供热办等部门本周四将第二次召开气象会商,对7日前后出现的一股冷空气进行研判,如果在15日之前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就有可能提前供暖。
“但是,根据目前的预测,这期间出现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情况比较小。”北京供热办一位负责人说。事实上,10月28日北京已经进行了一次天气会商,但因没有达到硬标准未能提前供暖。
北京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1300多家供暖单位已具备供暖条件,但是否启动提前供暖还要进行部门会商。北京2010年开始实施天气会商机制,参照“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标准,仅在2012年决策由于出现极端天气而提前供暖。
“现在极端天气多,北方往往10月底就很冷。冷不冷应根据老百姓的真实感受。为什么必须是5天?难道连续4天低温就只能挨冻?”朱莉说。
北方其他地区也有类似情况。银川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但10月26日宁夏多地突降大雪,气温骤降。宁夏大学南校区多位学生称,这么冷的天气却没有提前供暖,同学们缩在教室里瑟瑟发抖,根本没法安心上课。
银川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统计数据显示,26日气温骤降后,该市已有20家供热面积达1000多万平方米的企业于27日正式供热,但记者了解到,银川供热总面积达6900万平方米,也就是说只有七分之一的面积实现了提前供暖。
沈阳市沈河热力公司生产总经理石平说,集中供暖达到温度稳定往往时间比较长,提前一些时间有助于提高供暖质量。以沈阳为例,这些年一直倡导根据温度提前供暖,同时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在提前供暖期间,一些大型企业对暴露出的不足及时改正,提高了正式供暖的服务质量,用户投诉率明显下降。
集中供暖部分从福利转为自费,多地已尝试提前供暖
北京工业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教授陈超说,北方集中供暖体系形成于建国初期,从供暖方式到理念基本都参照了“苏联模式”,包括规定连续5日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即可供热。再加上根据北方各地当时的天气情况,逐渐固定下来了供暖周期。基本供暖架构形成是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了。
郑立均说,现行供暖标准沿用了好几十年,而现在的生活条件、人口体质包括天气状况,与当年相比都已经有了巨大变化,所以应该因时而变,让供暖时间不再固化。
“以前老百姓更多追求温饱,现在则要更加舒适,对供热时间和室温有了更高要求,提前供暖的要求能够理解。”郑立均还强调,当初的集中供暖属于福利性质,现在逐步过渡到自费使用,所以服务应该更加灵活和市场化。
事实上,北方各省市近年来都陆续尝试提前供暖。今年已有吉林、宁夏、辽宁、甘肃、陕西等地在局部区域实施了提前供暖。负责宁夏石嘴山市大部分城区供暖的星翰热力公司党总支书记许挺进说,一周前突然降温那一天,市政府下通知要求当天18点必须全部供暖,公司不折不扣地完成了任务。
按照规定,沈阳11月1日起才正式供暖,但一些小区提前6天就陆续开通暖气。铁西区居民金英感慨道:“这几年都是十月下旬就开始冷了,如果没有暖气,实在太难熬了。供暖公司能够提前供热,老百姓非常欢迎。”
节能、成本、公开决策三大问题需重点关注
多位业内人士提出,气温骤降时,提前供暖无疑顺应民意。供暖除了应加大时间“弹性”外,还应有“刚性”的制度保障。实行提前供暖,主要有三个问题需重点关注。
一是节能问题。多位专家表示,供暖与环保节能要平衡考虑,大规模集中供热很难快速根据气温变化进行反应,动荡的气温下会造成能源浪费。陈超提出,北京是采取大范围集中供暖的城市,一旦温度较低决定全面开启锅炉,整个管网热起来需要一段时间。但很有可能这段时间内气温又回升,不过此时供暖已无法停止。
陈超说,百姓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也要权衡提前供暖与节能的关系。例如,北京一些远郊区的气温比城区低不少,这些地方可以适当提前供暖,而从全市层面则需要谨慎推进。
二是要关注成本提高的问题。“目前,提前供暖并不向用户收取费用,每提前一天,我们公司就要支付50多万元的运营成本。”许挺进告诉记者。
多位地方政府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在全国很多地方,集中供暖还是半福利性质,需要政府划拨财政补贴运营企业。如果再进行提前供暖,意味着一些地方政府要投入更多的补贴。
宁夏住建厅城建处调研员王全超说,根据各地制定的供暖条例,法定供暖期外的提前供暖,应由各地人民政府做出决定。除了天气因素,政府肯定还会有财力方面的考虑,因为如果决定提前供暖,就需要政府向企业提供补贴。
不过补贴总是暂时的,最终,如果长期执行提前供暖,应该还将由用户来支付费用。“大家都愿意提前供暖,但到了交钱时候,意见很可能就不统一。”一位业内人士说。
三是决策过程应加入更多民意。有业内人士提出,越是社会关注度高的民生问题,越需要公开、提前征询民意。以北京的供暖会商制度为例,目前是供热主管部门同发改委、财政局与气象局进行会商,对天气形势进行研判,其实也可以考虑加入群众代表,或者提前进行社会调查。
“不管在多大范围内启动提前供暖,但至少打破固化的供暖时间表已是共识。”一位供暖企业负责人说,其实这种灵活性不但表现在提前供暖,如果到了3月中旬,天气明显转暖,也完全可以提前结束供暖。总之是要体现灵活,注重民生关切,不能被僵化的规定束缚住。(记者张展鹏、韩洁、刘硕、张亮、汪伟、关桂峰)
新华社早前评论:北方供暖时间不宜固化
中央气象台预计,30日、31日两天,北方地区将再迎来一次大风降温天气,内蒙古中部、东北地区中南部、华北、黄淮等地将有4~6℃降温;其中北京31日最低气温为-3℃。这个时候,一想到距来暖气还有半个月之久,很多人心里又凉了半截。提前供暖已经成为不少群众的强烈诉求。
据专家介绍,我国华北大部分地区现行的“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供暖时间标准,形成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是参照上世纪五十年代采暖补贴政策制定的。这个时间的制定,受社会发展、经济水平等许多因素制约,并非完全以适宜人体的室温为出发点。在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提升的今天,继续执行这个标准,就显得不合时宜。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质,入冬不挨冻,已经是群众的最基本的需求。而且,我国正大踏步地进入老龄化社会,据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已经超过2亿,其中52.0%为城镇老年人口。可以想象,在入冬还没有暖气的日子里,这个庞大的群体是何等难熬。
据国家气候中心介绍,赤道中东太平洋于今年8月进入拉妮娜状态,而拉妮娜事件对我国气候的影响之一就是冬季气温可能偏低,易出现冷冬。统计显示,1954年以来,拉妮娜事件影响年份里,我国冬季偏冷的比例超过80%。既然气候监测已经给出相对明确的分析意见,那么完全有必要根据大的气候走势对供暖时间进行调整。
“要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不能成为一句空话。在遇到是否提前供暖这样具体事关群众冷暖的事情时,相关部门应该认真对待、积极回应,把民生疾苦放在心上,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尽早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原标题:执行约40年的供暖“时间表”能否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