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留守儿童到底有多少?民政部日前给出了精准摸排后的结果:目前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为902万人,超过90%分布在中西部省份。这和之前一直被公众接受的“留守儿童六千万”相距太远,因此难免引起了“纸上政绩”的质疑。
广为流传的“6100万留守儿童”的数字,来自于几年前全国妇联的调研报告。此外亦有高校专家估算,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数量总和已达一个亿。这两个数字是什么概念?前者意味着中国留守儿童规模和英国人口总和相当,后者则意味着每三个中国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留守儿童。因此若仅进行数字比对,民政部门此次的统计数据肯定会产生留守儿童“锐减五千万”“断崖式下跌”的观感。
实际上,“锐减五千万”是统计口径不同带来的错觉。此前,对农村留守儿童的通行定义是“父母一方外出务工、不满十八周岁”。此次民政部则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的标准,将统计年龄设定为“未满十六周岁”,将统计条件设定为“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这有与法律法规“校准”的考量,也有让帮扶更“对靶”的现实考虑。
不过,公众的担心仍然应该引起民政部门重视。恰恰因为统计口径缩小,人们才担心,更广义的留守儿童群体的问题,不会迎来“解决”,而会被“取消”。近些年来,留守儿童被虐待、侵犯、遗弃的新闻层出不穷,溺水、车祸、自杀的消息也间或传来。遥远的父母、薄凉的人情、贫困的生活、内心的恐惧、随时可能出现的欺凌和不测——留守儿童的艰难生态,不断表达着综合施治解决留守问题的紧迫性,不断表达着“不能落下每一个孩子”的必要性。902万的统计数字更精准,但不应因此减少解决问题的压力感,更不能以此为依据将广义的留守儿童和城市流动儿童抛出政策考虑范围。
此外,也恰恰因为统计口径发生变化,人们没有从数据中看见近些年来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解决的进度,没有看到新型城镇化建设、扶贫攻坚、户籍制度改革、随迁子女就地入学、返乡创业等政策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解决了留守儿童的问题。如果说民政部门近一年的辛苦摸底是要为改革政策出台提供数据参照、为社会治理效果提供评估依据,那么更应该细分对比指标,用数字呈现到底有多少留守儿童是在改革进程当中自然“消失”的,不同年份和省份的数据又是多少。这种动态的、有目标方向的数据统计,更能呈现出留守儿童帮扶中的真问题,也才能打消公众“纸上谈兵”的质疑。
留守儿童需要的,是解决问题而不是取消问题;统计数据的目的,是为决策找支撑,而不是为“减负”找理由。负责综合施治的部门如果和社会大众在这个价值方向上是一致的,完全可以在后续治理和帮扶过程中释放出这个统计数据的意义,以工作实绩来缓解大众疑虑。(刘文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