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兰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2013年至今,北京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与之相关罪名案件的数量却居高不下。此类案件具有作案手段明显非接触性、银行卡是必备作案工具、团伙成员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等多个特点,在形式上存在“六大陷阱”,北京高院提醒公众应强化防范意识和能力,避免受到伤害。
据北京市高院刑二庭副庭长罗鹏飞介绍,2013年至今,北京市三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一审案件50件,涉及被害人1900余人,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他表示,虽然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北京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并非“重灾区”,但与之相关罪名案件的数量却居高不下。罗鹏飞说:“2013年以来,北京市三级法院共审结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一审案件171件322人,审结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的一审案件143件168人,审结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一审案件141件180人,审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一审案件109件144人。这些案件犯罪分子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供了大量非法的公民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手机信息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得逞起到帮助作用。”
罗鹏飞指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具有作案手段呈现明显非接触性、地点隐蔽且有流动性、团伙成员具备专业技术等特点,在形式上存在“六大陷阱”。被害人大多出于基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担心银行账户的安全;贪图小便宜;不了解相关法律,害怕受法律追究;担心近亲属受到伤害等几种心理而上当。罗鹏飞说:“诈骗形式主要表现为物美价廉的网购陷阱、推销产品的便利陷阱、异性交友的情感陷阱、中奖信息的惊喜陷阱、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欺骗陷阱、钓鱼网站和网上银行的迷惑陷阱。电信网络诈骗往往针对不特定的群体和对象,通过智能化手段短时间内广泛发布诈骗信息,民众如果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不足,就有可能成为受骗者。”
针对很多民众都接到过以公检法名义拨打的诈骗电话,罗鹏飞表示,犯罪分子利用网络技术和软件显示虚假的司法部门的电话号码,侵害了民众的财产安全,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形象。为防范此类案件继续危害公众,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提醒广大公民提高防范意识,不要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如果对自己是否涉及相关案件不清楚或者有疑虑,应当亲自前往司法机关核实。二是公开司法机关的官方咨询电话和日常联络方式,向当事人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和防范措施。三是建议银行严格落实银行卡审查工作中的身份核实环节,电信部门要加强信息过滤,及时屏蔽不良信息。四是建议相关部门建立与司法机关的日常良性沟通机制,配合司法机关采取专项行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通报会上,北京高院发布了5起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其中,被告人樊用明等3人利用竞猜类电视节目进行诈骗,共涉及被害人891人,是涉案被害人人数最多的电信诈骗案件。被告人陈积凤等3人非法获利642.2万元,陈积凤因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两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是涉案被告人判刑最重且涉案金额最高的电信诈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