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东北地区经济仍在筑底 将推进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

来源:国际在线2016-11-17 16:09:36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肖中仁):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有关负责人17日表示,中国东北地区经济仍在不断筑底过程中,再出现大幅度下滑的可能性不大。中国将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

  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东北地区经济增速一直较低,面临较大下行压力。谈到近期东北的经济形势,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司长周建平用了20个字来概括:增速偏低,仍在筑底,困难较大,分化加大,亮点不少。“1-10月份的数字还没有出来,但是1-9月份的数字在经济增长方面,辽宁只有-2.2%,吉林不错,有6.9%,跑赢了全国,黑龙江是6.0%,全国平均水平是6.7%。(东北地区)在全国四大板块里确实是垫底的,增速也偏低。吉林、黑龙江和去年比都在回升,另外一些积极因素也在增多。辽宁随着现在逐步调整到位,明年会有个很好的发展势头。”

  近日,中国出台了深入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的相关意见,明确提出14项具体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等等。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介绍,东北地区还将打造重点开发开放平台,开展对口合作与系统培训。李朴民说:“组织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四个城市与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市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开展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和定向培训,通过市场化合作方式积极来吸引项目和投资在东北地区落地,支持东北装备制造优势与东部地区需求有效对接,增强东北产业核心竞争力。”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2016年底前,中国将出台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具体措施包括,在东北三省各选择10—20家地方国有企业开展首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组建若干省级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研究推动若干重大企业联合重组。另外,还将有序转让部分地方国有企业股权,所得收入用于支付必需的改革成本、弥补社保基金缺口。

  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意见》提出2017年6月底前,东北地区至少设立一家民营银行;建立融资担保体系,重点为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贷款融资提供担保;遴选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对符合条件的东北地区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有关部门将给予优先支持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司长周建平还表示,未来将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开展融资,确保规划实施:“我们提出了用市场化的方式开展融资,包括国家设立东北产业振兴基金,对东北困难地区进行保障转移性支付,重点保障民生。同时在利用天使基金、创投基金,还有预期收益比较好的PPP模式,也都进行了规划。”

  据了解,目前中国已经确定了在东北的14个城市开展市场、经营、人才、法治等环境的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北民营经济在“十三五”期间加快发展。为确保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尽快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还强调,各地区各部门都应在2016年底前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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