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有100多万难民涌入德国(资料图)
国际在线专稿:据德国之声11月23日报道,德国石勒苏益格最高行政法院周三(13日)做出裁决:在德国的叙利亚难民无权要求自动享有难民的所有权利。
根据新裁决,迄今为止没有受到个人迫害的叙利亚难民,不能仅依据其来自的国家和一纸避难申请就要求获得长期避难权利。
据该报道,在德国各地行政法院,目前有数千宗叙利亚难民不服避难审核结果、状告难民局的案子尚待审理。一些地方法院也作出了有利于叙利亚难民的判决。但23日石勒苏益格最高行政法院作出的裁决,是第一次由这一级别(地区最高行政法院)司法机构就这一争端做出的裁定。
报道称,这一裁决具有指标意义,该裁决为联邦移民和难民局目前针对叙利亚难民实行的审核程序提供了法律依据。很多德国人认为,叙利亚难民在德国基本都能毫无困难地获得难民身份。但实际情况早已不是如此。
一段时间以来,大多数来到德国的叙利亚难民都获得了长期避难身份。但今年3月德国政府修改避难审核条例以来,对叙利亚难民的审核条件变得更加严格。根据德国基本法,受到政治迫害的人有权在德国受到庇护。而因战争、灾害等其他原因逃离家乡者,并不自动享有避难权,而须根据个人情况进行申请、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