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王继位 泰国国王手中都有哪些权?

来源:新华网2016-11-29 16:47:41

  新华网北京11月29日电 泰国立法议会29日确认原王储哇集拉隆功继承王位,成为泰国却克里王朝(即曼谷王朝)第十位国王,即拉玛十世。

  泰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笼统地说,国王是国家元首,但只是一种“象征符号”,名义上不能干涉政治。

  不过,泰国又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宪法赋予国王的诸多权力使得这个角色往往能在关键时刻或危机时期发挥一锤定音的决定性作用。今年10月去世的泰国却克里王朝(即曼谷王朝)九世王普密蓬国王在他在位70年间,正是巧妙利用宪法赋予的这些权力,逐渐把国王这个角色打造成国家与社会的“稳定器”。

  近年来,受政治因素和军人集团影响,泰国宪法几经废除与修改,但关于国王职权的条文基本没有改动。

  宪法总纲明确规定,泰王国是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民主体制国家;国王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任何人不得侵犯,任何人不得指控国王;国王是佛的信徒和最高维护者;国王是泰国的最高统帅。这些条文实际上确立了国王不仅是泰国的国家元首,而且是军队的最高统帅,还是维护佛教的最高权威。同时,泰国国王的具体职权也被明确写入宪法。

  【人事任免权】

  国王有重要人事任免权。每一届国会上议院中都有相当一部分议员由国王挑选和任命;国王有权根据国会上下议院的推荐任命两院议长和副议长;国王有权任命内阁总理和内阁部长;国王有权在执政党成员中任命执政党领袖、在非执政党成员中任命反对党领袖;国王有权根据总理建议解除内阁部长职务;国王有权任免军政官员;国王有权任免法官。

  【法案签署权】

  国王有法案签署权。所有法案在经国会通过后需由内阁总理在30天内呈递国王签署御令后才能颁布实施。如果国王不予签署或未在90天内签署御令,国会需重新审议法案内容。不过,普密蓬国王在位期间,法案未获签署或被退回国会的情况极少发生。

  【解散下院权】

  国王有权解散国会下议院并决定重新选举。国王有权召集主持国会、召集主持国会特别会议等。国会特别会议的会期等事项也由国王决定。

  【重大法令的颁布权】

  国王有法令颁布权。泰国宪法规定,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经济稳定等利益时,国王可在必要时颁布重大法令并即刻付诸实施。国王颁布的法令可废除或修改现行法律。国会可否决国王颁布的法令,但在被国会否决前国王颁布的法令一直有效。此外,国王还有权根据军事管制法宣布紧急状态或取消紧急状态;国王有权根据国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

  【外交权】

  国王有权与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签订包括和平条约、停战条约在内的重要条约。只有涉及泰国疆土或管辖范围的条款须经国会审批。

  【其他权力】

  除涉及政治、外交等重要权力外,国王还拥有一系列其他权力,如决定大赦、册封(或撤销)爵位、赐予(或收回)勋章的权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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