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海洋生态新规:未来4年将严控填海造地

来源:新华网2016-12-01 17:30:04

  新华社广州12月1日电(记者吴涛)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日前印发了《广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提出将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其中明确规定将建设10个海洋牧场、修复海岸线,并会将重要、敏感、脆弱的海洋生态系统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区管制范围。值得一提的是,新规定明确提出将从严限制单纯获取土地性质的围填海项目。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表示,《行动计划》已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将作为未来4年广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按照《行动计划》,广东将严格围填海项目审查,从严限制单纯获取土地性质的围填海项目,对存在批而不填、围而不填、填而不建的市(县)地区暂停受理围填海申请,引导新增建设项目向存量围填海区域聚集。严格执行围填海禁填限填要求。

  《行动计划》提出开展以水质污染治理、环境综合整治、生态修复重建、生物资源养护和景观提升等为主要内容的“美丽海湾”建设,各沿海市选址建设1-2个美丽海湾。2016年,全省要组织开展海湾增殖放流区划研究,到2020年,完成增殖放流苗种数量达到30亿尾(粒)以上,新建10个人工鱼礁区,构建10个海洋牧场,推广生态养殖、休闲渔业和碳汇渔业。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0年,广东应整治修复海岸线不少于400公里,建成滨海休闲廊道和海岸景观带不少于200公里;完成10个海岛的生态修复,恢复受损海岛的地形地貌和生态系统,80%的有居民海岛固体废弃物和污水得到有效处置;全省新增红树林1000公顷,新增海草床100公顷。

  广东省海洋局表示,未来4年内会将重要、敏感、脆弱的海洋生态系统纳入海洋生态红线区管制范围并实施强制保护和严格管控,开展海洋生态红线区监测与评估试点,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区常态化监测与监管,防止违背海洋生态红线区管制要求的开发建设活动。到2018年实现全省海洋生态红线区的业务化监测和管理。

  (原标题:广东出台海洋生态新规:未来4年将严控填海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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