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年“营改增”试点减税总规模将超4700亿元

来源:国际在线2016-12-02 17:06:33

  国际在线报道(记者 陈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2日在北京表示,今年前十个月,中国“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3717亿元,依此推算,预计此项改革全年减税超过4700亿元,加上带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减收,总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下一步将完善增值税改革,简并税率,并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

  中国的“营改增”试点始于2012年1月。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也被纳入抵扣范围。中国政府多次强调,“营改增”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在2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了前十个月的减税情况:“5-10月减税2870亿元,加上1-4月份营改增减税847亿元,2016年1-10月营改增试点累计减税3717亿元。依此推算,预计此项改革全年减税超过4700亿元,加上带来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减收,总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下行压力加大。很多企业因税费等成本居高不下面临效益下滑甚至亏损。由于具有“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特点,营改增避免先前重复征税的弊端,对企业来说总体税负降低。不过,有媒体援引一些金融机构的观点认为,“营改增”后税收出现了增加。对此,史耀斌回应说:“是因为政策性的原因增加的?还是因为抵扣不足增加的?还是因为政策没有理解好或者应该抵扣的但没有及时抵扣所增加的等等,这些因素我们要分析一下。从政策来讲,我想不会存在影响金融企业税负增加的政策。还有过去在营业税的环境之下,过去金融企业有些税负是应该征收而没有征收。这次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以后,按照按照增值税政策的规定,应该征收。因此企业感到税负增加,但是这种增加是过去该征没有征,现在只不过回归原位,应该征收,这实际上不等于真正地税负增加。”

  增值税是流转税里最主要的税种,也是占税收收入最大的税种。目前,中国增值税税率主要有四档,分别为17%、13%、11%和6%,不同行业选择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对于税率设置的原因以及可否降低高税率的可能,史耀斌以生活服务业和制造业为例给出了分析:“为什么设计一个6%的税率呢?是因为抵扣范围,生活服务业需要的主要是劳务,提供服务,可以抵扣的进项少,但是设置这样的税率不等于说生活服务业设置了6%的税率,工商业或者制造业的17%的税率就高了,首先要看实际税负。增值税是个中性的税种,也是良性、比较好的税种。它是避免了重复征税,靠着环环抵扣一层层向下传递的,因此要比较不同行业或者是不同纳税人的税负高低,不能仅看它的名义税率,要看它的实际税负。”

  谈及下一步营改增工作,史耀斌称将完善增值税改革,简并税率,并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我们现在有四档税率,税率今后要简并。还有很多的优惠政策,哪些应该继续保留,哪些应该作为长期的制度安排,都要做出选择,同时还要相应的选择使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减税或者免税、税收优惠等等。还有今后所有的税收都将上升为法律。目前,增值税是按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批准的试点办法征收的。适时启动增值税立法工作,把改革成果和改革取得的成效、制度性安排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增强税制的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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