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记者抢器材,鹿邑法院在遮掩什么

来源:京华时报2016-12-07 07:26:36

  同一个案子,出现了两份不同的判决书。一份判决赔3.2万元,一份判决赔1.7万元。河南周口鹿邑县人民法院的这个案子,够奇葩。然而,更令人惊诧的还在后面。当地媒体与当事人闫先生一起,希望找到法院说清楚,究竟哪份判决为准。不料,按照法院说好的“周一见”,变成了周一“拳脚相见”。摄像机被砸、记者被打,连记者报警的手机也被抢了。此事曝光之后,网友一片惊呼:厉害了,我的法院!

  闫先生为了弄清这个“鸳鸯判决书”,已在当地法院、检察院、纪委、人大、信访等部门之间,“鞋都不知跑烂多少双了”。一个3.2万元,一个1.7万元,中间相差1.5万元。从“技术”层面来说,查起来太简单不过了。从“钱哪儿去了”的追问层面来说,鹿邑法院倘若真把自己当成一个严肃的司法机关,尽早查清此事也是天经地义。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一个法院连媒体的摄像机都要砸、记者都要打、手机都要抢,判出“一案两决”的结果、不给奇葩判决作解释,似乎就“不难理解”了。而当地接到报警的派出所民警,简单了解情况之后,便坐上法院的一辆无牌警车扬长而去。这同样可以想象,为什么闫先生“鞋都不知跑烂多少双”,也没人为他主持一个公道。

  厉害了,我的鹿邑法院!为了不对这个奇葩案件做出解释,鹿邑法院竟把法治的天平倾斜到这个程度。事件至此,人们感受到的,不是法律的尊严,而是当地司法机关可以信手把玩的权力威严。

  明知“一案双决”的案子有问题,也不去理会;明知是上门采访的记者,也敢大打出手,鹿邑法院究竟想闹哪样?对于12月5日发生在鹿邑法院门口的这一幕,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回应称,“已关注到媒体关于鹿邑县人民法院保安与媒体工作人员冲突的报道”,立即责成县法院正确面对媒体监督,迅速查明情况,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并表示,坚决支持调查组对查明的违法违纪人员依法处理,将监督鹿邑县人民法院对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如有错误,尽快依法纠正”。

  明明是殴打记者、抢夺器材、阻碍媒体监督采访,回应中却说成是相互“冲突”。明明是“一案双决”,却愣说成是“如有错误”。这是周口中院官方回应带给民众的新的疑惑与不解。

  鸳鸯判决书,如果是简单错误,为何要拖延至今?是另有隐情还是有意作梗?法院门口的暴力事件,真是相互“冲突”那么简单吗?相关工作人员的举动究竟是个人行为还是领导意志?诸多疑惑,需要周口中院在此次调查中,给出一并的解释与兜底。(刘雪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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